选举法第五次修改,“工农联盟”六十年之后,农民有望得到完整的选举权。这是天经地义的大好事,但还不是中国选举制度的最痒处。
譬如从前,城里人吃一个馍,乡下人只能吃四分之一个馍。馍做得不好吃,乡下人觉得无所谓,城里人也没啥优越感。现在,都可以吃整馍了,但如果选举还是让选民觉得“顶个球”,不饱肚,再多选举权,也是纸上的胜利。
要让这胜利从纸上走到现实,一言以蔽之:竞争性选举。
第一个要破除的障碍,是上级圈定候选人的惯例。虽然差额选举在修正案中得到硬性规定,但其中也有不少操作空间。譬如,差额太少,或领导圈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天悬地隔的候选人来做陪衬,这都有可能使差额失去意义。
另外,要给候选人自我宣传、合法拉票的空间,不要让选民对着相片、姓名及几行简单的文字“盲选”。
最根本的,是代表选上去了要顶事。该“炮轰”的“炮轰”,该否决的否决,不和稀泥,不做花瓶,这就需要人大代表专职化等更重大的改革。
做到这些,别说四分之一的选举权,就是只有四十分之一,选民也会珍惜,也会千方百计用到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