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针对近期被舆论聚焦的“专车”,交通运输部对“专车”软件的积极作用进行肯定,认为当前各类“专车”软件将租赁汽车通过网络平台整合起来,并根据乘客意愿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驾驶员服务,是新时期跨越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传统界限的创新服务模式,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交通部同时表示,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
作为国家最高交通主管部门,对于“专车”这一市场创新,能采取宽容、鼓励的态度,无疑难能可贵。交通部此番表态,无疑给各地严查专车行为划定了一个明确界线,让从事“专车”服务的相关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专车”是市场的自发产物。“专车”的诞生,一方面是因为许多大中城市的交通资源匮乏,“打车难”成为长期困扰民众的出行难题,“专车”则拓宽了民众出行选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打车难”。另一方面,随着民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大众化、同质性的出租车服务,已不能满足中高收入民众的需要,他们更需要一种更专属化的,更高服务质量的出行服务,“专车”正是迎合了这样的需求。
提供“专车”的公司,通过租赁正规租赁公司的车辆,雇佣专业的司机,加上网络叫车平台,巧妙地进行资源整合,这样的市场创新,杜绝了“黑车”的种种弊病,给消费者以更规范、安全的服务。“专车”的存在,不仅使消费者受益,也帮了政府部门的忙,这种不仅无害,反而增进公共福祉的新生事物,有什么理由将其扼杀?
得承认,“专车”的存在,让政府监管措手不及,带来一些新的监管难题。但这不是封杀专车的理由,相反,任何政府监管都不该一成不变,而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灵活的调整。当专车这样的市场创新引领变革潮流之时,作为监管者,不能逆市场规律而行,畏新兴产业如虎。只有监管主动适应并跟上创新的步伐,中国社会蕴涵的巨大创造力才能充分激发出来,经济的效率才能改善,民间的财富才能增长,国家才能不断走向进步。
交通部肯定专车服务,是对各地过于严厉地监管“专车”的纠错。不过,这样的表态,如果仅仅停留在口头层面,仍然不够。当务之急,是对“专车”服务进行实质性的政策松绑,给市场创新以法律和制度的有力保障。
这样的松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许多地方都出台文件甚至立法规定,租赁车辆不得用于客运服务,这些规定理当尽快取消,以解开捆在“专车”上的政策羁绊。二是“专车”服务公司与汽车租赁公司合作固然解决了车辆来源问题,但国家对汽车租赁公司也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这严重制约了“专车”服务业的发展。所以,针对“专车”市场发展需要,权宜之计是通过新增配额,或者允许部分私家车转为租赁车辆牌照,专事客运的办法,拓宽车辆来源。而最终解决之道,则是解除行政管制,放开特许经营,让各类租赁车辆数量由市场调节,平等竞争。
当然,对于“专车”,鼓励市场创新的同时,也要创新监管,对驾驶员、车辆以及运营组织的资质作出规范,如此,既让“专车”更好保障消费者利益,也促进这个行业的有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