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一个被称作“滨河公园长城”的广场,从2012年就已开工建设。 2013年6月,现任县委书记上任,建设就逐渐停了下来。今年春天,原来建成的设施大多被拆除,开始了新的建设。(9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一些时候,“一届接着一届干”不过是写于纸上的口号,真正的场景却是“推倒重来”。于是前任的标志性建筑轰然倒地,新建的景观工程也可能建而即拆,于是造就了扒了又建,甚至建中便拆的“奇迹”,最近的例子则是柳州市在建的世界最大柳宗元旋转铜像,以厉行节约为名又给拆了。
“推倒重来”的结果,便是造就了大量的短命工程。有人说过,对乱作为的官员,城市就是某个官员的脸面,任何人都想在任内给自己留下东西,最有效的做法就是抹掉前任留下的痕迹。
在八项规定新政实施不久,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之风方兴未艾,公众对治理“短命工程”式的浪费现象,给予了很大的期待。然而“滨河公园长城广场”的结果再度说明,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如何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规划之父”不如“规划之神”的权力滥用,如何解决集体决策被个人意志所替代,需要进行根本性的制度构建,以及确保制度真正得到落实。
“推倒重来”是规则绵软的注脚,其至少暴露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行的规划法律法规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无法让专业性得到保证;二是相关的程序限制没有发挥作用,比如一个地方的城乡规划,包括总规和详规,究竟由谁来把关和监督,有没有举行听证会,人大在其间扮演什么角色?三是集体决策有被个人意志所替代的倾向。
作为一种系统性问题,“推倒重来”的发生率如何,无疑是对权力监督是否有效的试纸。相比于“三公消费”等不正之风,“推倒重来”式的权力失控下浪费,恐怕才是社会无以承受之重,对此的治理也就不能口惠而实不至。至少限制一把手的权力,对造成浪费的责任者进行追责,应是限制权力而尊重权利的基本态度。 (堂吉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