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刘姓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铁路部门又出现霸王条款,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当记者向12306反映这一问题,并提出能否向铁路总公司提出合理建议时,工作人员再三强调这是规定,不能帮忙代转。(6月4日新华网)
好霸气的一句“这是规定,不能帮忙代转”,给记者和所有想要了解实名火车票丢失后,不能凭身份证退票改签的规定的人一记重重的耳光,这是明摆着连开口提建议的机会都不给了。在中央政府实行打造“阳光”社会,公平社会的背景下,这是公然挑衅公众的期望的行为。之后,我们会忍不住想问一句,为什么铁路总公司可以做到这样呢?
2013年,铁道部正式更名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意味着定价的主体之一由铁道部变更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司会更多考虑经济效益,这是国家政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不可否认,多年来铁路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实名制购票、货运改革的推出也为我们提供了安全、便捷的运输环境。
时至今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因为12306购票系统出现的种种漏洞,已经被网友吐槽,所幸铁路总公司做了相应的回复,承担了自己的责任,总算是稍微平息了众怒,也让我们看到了铁路公司知错能改的优良品行。
而今,铁路总公司再次被扣上了“霸王条款”的帽子,其央企形象一下子又跃然纸上。铁路总公司的央企头衔,从改革一开始便成了网民吐槽的对象。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统计结果,2013年,铁路总公司以10360亿元的注册资金和20万亿以上的总资产,挤下中石油成为第一央企,网民舆论场与央企对立形势凸显,中国铁路公司第一央企的称号遭到网民的冷嘲热讽,网友“最后的雪人”感叹,“终于拿下臭名昭著排行榜第一名。”
如中石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等央企一样,“霸王条款”横空出世再不是传说。我们经常能听到网友在网上抱怨,“为什么每个月流量用不完不能积到下个月,超额了却要另外付费”,这样的霸王条款我们已经无力再吐槽。
现在回到事件本身,当记者向12306反映这一问题,并提出能否向铁路总公司提出合理建议时,工作人员再三强调这是规定,不能帮忙代转。能不能解决是一回事,但是让不让人提建议是另一回事,显然,铁路总公司这次连话都不让我们讲了,这是让我们有话无处说去啊。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就有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而今,不能代转,是把公民的我基本权利于不顾,这才是法治社会下,令人咋舌的事情。
换个角度,对于实名火车票丢失后,不能凭身份证退票改签的规定,我们不能确定其是否“霸王条款”,但是,作为铁路作为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较密切的大型国企,既要追求利益,又承担着服务百姓的责任,百姓有权利,铁路公司也有义务解答百姓的疑问,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最起码的尊重,是对宪法的维护和对法律正义的彰显。(高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