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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例优待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体现政府关爱

发稿时间:2013-07-04 08:02: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港区人大代表王敏刚大胆向民政部递交了关于优抚原抗战老兵的提案。提案提交后,一直在为抗战老兵关怀努力的个人和组织心里并没有底,不知道这份提案最终结局如何?近日,王敏刚收到了这份提案的回复,他第一时间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了深圳龙越慈善基金会。民政部同意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社会保障,并在相关荣誉上提出了建议。

  作为民政系统的一员,笔者看到此消息,很欣慰。两会期间看到这个提案报道时,就觉得在办理上有希望,结果真的如此。虽然这种关爱相对来得有点迟,但还是值得称赞。民政部的这份提案回复,其现实意义远远超过提案本身。

  其一,政策上有突破。这份答复中有三个突破:在物质方面,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优抚体系。在荣誉方面,建议政府在重大节假日慰问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同时,肯定了民间基金会的努力。

  其二,从实际出发解难题。民政部在办理这份提案上,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找文件仅从字面上做解释,而是实实在在地研究解决问题的出路与途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民政部门负责的优抚对象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而居住在大陆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不属于优抚对象范围。民政部没有机械教条地执行规定,而是从实际出发,从履行现有职能出发,给予高度关注,在政策上有所突破。不光出台政策,还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抓好落实——将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社会福利保障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事实上,国民党抗战老兵在抗战中,与中国人民解放军一样,都为民族解放做出了贡献,无论是哪方面的,都应该给予照顾。

  其三,彰显政府的一份责任。“抗战老兵”的特殊身份是有当时历史背景的,现在他们已经从那段背景走了出来,成为变通的公民,他们要求政府解决养老问题、保障他实现老有所养,也是基本的国民权利。这正如我国《宪法》中早已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落实和保障这样的基本权利,当地政府显然义不容辞。事实上,正是基于对这样一种权利的尊重,民政部破例作出为“抗战老兵”提供社会保障决定。

  由此联想到另一个与国民党老兵相关的消息。前些日子,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了抗战牺特征的徐治帮等5名原国民党士兵为烈士的报道,并按规定补发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享受遗属待遇(2013年04月10日中国新闻网)。消息甫出,曾引发关注和热议。虽然陕西省政府解决的只是部分已经牺牲的国民党抗战士兵,但无疑也算是向前迈了一步。而民政部决定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社会保障,将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待遇又向前迈出重要一步,“这是了不起的一次实事求是的进步。”可以说,如何对待我们自己的“抗日英雄”和“民族英雄”,能否让这些我们爱戴的英雄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从而安享晚年,这其中所检验考验的显然不仅仅是一般法律意义的政府责任,更是道德伦理意义上的政府良心。

  二战老兵们曾坦露过心声:“我们不怕死亡,我们怕被遗忘”。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也同样如此。他们在慢慢凋零,所剩不多,体恤他们、关心他们,应该成为共识。无论他们当时是什么党派,只要打过日本鬼子,保卫过祖国,都值得优待。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社会保障,解决的不光是生活困难,更关乎政府对一名抗战老兵的情感态度,以及对所有已经和将要准备为了国家民族利益而舍生忘死的人们的情感态度。(文/董宏达)



责任编辑:张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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