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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两只苍蝇”的标准更科学

朱永华

发稿时间:2012-05-24 08:03: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公厕内的苍蝇不超过两个。”昨天,市市政市容委发布《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其中对于“苍蝇数量”的要求引起市民热议。对此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标准是希望北京的公厕能够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并不是强制规定,更不会“派专人数苍蝇”(5月23日《新华网》)。

  对于产品质量、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必须有一套界定优劣的标准,有些标准是刚性的,要求必须达到,比如某些产品质量,但有些标准则属于推荐性的软标准,不一定要求在数据上必须满足,但依然可以作为衡量优劣的一个依据,像《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中的“两只苍蝇”问题,实际上就是一项“软标准”,只是判定公共厕所卫生优劣理论上的数据,当然不能数量上“太较真”。

  记得网上曾经流传过一则笑话,说是某高校迎接上级领导来检查食堂和厕所的卫生,校长让办公室主任想办法安排上级领导上午去检查食堂,中午去检查厕所,办公室主任不解校长之意,一切照办,领导检查过后非常满意,发现这两处地方苍蝇极少,连称校长卫生工作抓得很好。事后,办公室主任请教校长何以如此,校长告诉其中奥秘,上午食堂没有开饭,苍蝇都去了厕所,中午学生们都到食堂吃饭,苍蝇自然也就回到了食堂,这叫“时间差”。

  这虽然只是一个笑话,但足以说明苍蝇多少并不是衡量卫生状况的唯一标准,苍蝇成群,固然反映卫生状况很差,但一只苍蝇都不去的地方,绝不意味着这个地方就“卫生良好”,很可能空气有毒更不宜于人们逗留,因此,把公共厕所允许有“两只苍蝇”的存在,既是对卫生状况严格考核的标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科学道理。

  苍蝇属于昼出夜伏的昆虫,对气味非常敏感,现在市场上的一些杀虫剂,质量参差不齐,不排除有些低廉杀虫剂在对蚊蝇“一扫而光”的同时,也会给人们的健康带来很大危害,因此,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无法强调一只苍蝇都没有,既不现实,依靠药物来保持蚊蝇全无未必就适合如厕者的健康,能够清除厕所污物,保持干净卫生来“拒绝”苍蝇的涌入,则是最理想也是对人体健康最科学负责的态度,至于“擅闯入内”的个别苍蝇,人们真的不必太计较,或许它是在提醒如厕者:这里没有化学杀虫剂。 (文/朱永华)

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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