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梓
7月24日,国内著名民企建龙集团重组通化钢铁集团时遭职工反对,委派的总经理陈国军被围殴致死。集团子公司通化钢铁停产11小时。当晚,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见7月27日《新京报》)
目前,随着吉林省政府“永不重组”的宣布,停产的通钢又恢复了生产,一切似乎都平静了下来。但是,血案既然已经发生,我们在为死者的长逝唏嘘叹息的同时,我们在为施暴者的残忍义愤填膺的同时,难道不该有更多更深的反思?
仔细省察一下该事件的发生缘由和过程,我们不难发现,陈国军实在是不幸充当了通钢职工发泄不满的无辜牺牲品。但通钢职工的抗议却显得并非无理取闹。对此事的来龙去脉,媒体交代得很清楚:建龙集团曾在2005年11月28日重组过通钢集团,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通钢出现巨亏损。2009年3月,建龙集团与通钢正式股权分立。但在股权分立后的第一个月也就是今年4月份,通钢就大幅减亏;5月份微亏,6月出现赢利6000万元。7月前20天,通钢粗钢产量创历史新高。股权未分离时通钢巨亏损,一旦股权分立就会立竿见影。对通钢来说,究竟是怎样的运营形式好,这几乎已构不成问题。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已经退出重组的建龙集团竟然会卷土重来,持股比例将从36%提高至50%以上,而吉林省国资委持股比例降至36%。事情再清楚不过:亏损时退出重组,见到赢利了再横刀夺爱。建龙集团咋成了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主儿?
建龙集团再怎么财大气粗,但通钢毕竟也是吉林省的大型国有企业,咋能就任着你建龙的想法,见亏损就退出,见赢利就重组呢?可蹊跷的是,建龙的想法还真是来去自如呢,不但如此,它的持股比例从36%提高到了50%以上,这岂非咄咄怪事!
通钢的这一改制方式,是一种许多地方政府的惯用做法——“拉郎配”式企改,即在国企改制过程中,不进行认真的调研,不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更不会去征求企业的主人也即职工的意见,只管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愿望将国有企业“许配”给自己心仪的企业。至于这种“拉郎配”式的企业改制究竟会产生怎样的恶果——譬如两家企业“婚后”在情感上和运营模式上是水乳交融还是矛盾重重,职工会不会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是对抗情绪,企业绩效和利润是否会比改制之前更好,职工安置去向会不会出现问题,国有资产会不会流失等等——却是无暇顾及的。
企业改制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企业应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改制?企业改制是不是只有重组一条路可走?企业改制的具体操作者应该是谁?政府在企业改制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角色?随着通钢血案的发生,吉林省政府迅速终止了重组方案,但对这些问题的反思却不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