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轶水
7月24日,国内著名民企建龙集团重组通化钢铁集团时遭职工反对,委派的总经理陈国军被围殴致死。集团子公司通化钢铁停产11小时。当晚,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7月27日《新京报》)
陈国军被围殴致死的悲剧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无疑是一个正确的决策。这其间,笔者想问一句,通钢重组事先有没有征求工会的意见?
不外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事先没有征求通钢工会的意见,一种是相关方面事先征求了通钢工会的意见。
企业重组,是关涉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经营决策,也关涉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按照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等大事本应事先征求通钢工会的意见。
如果,建龙重组通钢事先没有征求通钢工会的意见,那么,依照工会法等相关法规,这样的重组是违法的。如果,这次企业重组事先征得了通钢工会的意见并得到了工会的认可,那么,这里头就有一个问题:工会的意见是否真正代表了广大工人的意愿?
工会既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也是联系政府与职工群众的纽带。政府有什么决策意向,工人有什么意见要求,都可以通过工会组织“互通有无”,以求得社会的和谐。国有企业工会的头头多由企业的领导成员兼任,私营企业工会的头头常常是老板的左右手,当下的工会“难有独立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被动局面非改革不可。
回过头来看,如若通钢集团的工会组织有着很强的“独立性”,特别是在企业重组这类重大决策上能够倾听广大职工的意见,并将这些意见及时地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如果众多职工不同意建龙集团重组通化钢铁而没有“操之过急”,“陈国军被围殴致死”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而在这方面,广东不愧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最近广州市总工会十六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我市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旨在探索工会组织“人”和“财”这两个方面的独立性,这种“制度性的变革”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人间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