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灾害管理在大多数地方被简化为应急和重建两个环节,公众的参与也仅停留在应急救助阶段,公众的意见难以进入公共决策的过程,减灾救灾能力难以取得系统性提高。也就是说,在面对重大灾害事件时,我们还缺乏制度性的评估总结机制,而这恰恰是现代政府管理和灾害管理所必须建立的制度措施。
重大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之后开展总结评估,在我国还是新鲜事物。在一些发达国家,对重大灾害进行总结评估早就是一项制度性的规定。笔者2002—2003年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期间,曾经参加过美国紧急管理署组织的5期应急培训,灾后评估是应急管理人员最重要的技能要求之一。美国紧急管理署每一次启动联邦应急响应均开展灾后评估,公众可上网查阅每一份评估报告。这方面,最值得借鉴的是美国对2005年8月发生卡特里娜飓风的灾后评估。
美国的救灾体制在卡特里娜飓风应急救灾阶段效果并不理想,但在灾后总结评估中,他们不仅很快成立了由国会牵头的特别调查委员会,联邦紧急管理署、美国陆军工程兵团也分别成立了跨部门和多学科的总结评估委员会或小组。美国国会公布的总结评估报告从国家备灾计划、军事力量在救灾中的综合运用、救灾通信系统、后勤保障和疏散安排、搜寻和救援、公共安全、公众健康和医疗、集中安置、公共通信系统、生命线工程和损害评估、环境灾害和垃圾清理、专业队伍建设和教育、公民和社区备灾等17个领域总结了教训。
报告承认了上述各个方面存在的缺陷,如认为对于卡特里娜飓风式的巨灾,美国救灾协调和指挥体制不能进行快速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协调,提出要建立针对巨灾的协调指挥体系等。本次灾难后,美国在减灾救灾机制方面进行了很多改进。从灾害中总结和建立新的制度是美国的一个传统,实际上,著名的洪水保险计划就是从美国田纳西河流域的洪水管理中建立起来的。
对于北京“7·21”特大暴雨灾害,只是做例行的总结或传统的表彰显然不够,如果能对本次特大灾害做系统的总结评估,并推动国家建立制度性的重大灾害总结评估机制,则是中国减灾救灾领域的一个进步。从操作性而言有两点具体建议:一是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的总结评估委员会,可包括一个跨部门工作组,包括应急办、市政、交通、公安、消防、民防、民政、供水、供电、民航、防汛、农业、气象、通信广播等,以及一个专家工作组,由气象、水利、市政工程、交通、应急管理、减灾救灾、红会或其他公益慈善组织等方面专家组成。具体工作可由专家组承担。二是明确总结评估的工作目标,即完成“7·21”特大暴雨灾害减灾救灾总结评估报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北京市重大灾害减灾救灾规划和防灾对策,从防灾工程建设、防灾减灾意识、减灾救灾管理等角度提出城市应对重大灾害的措施,同时更新各部门的灾害应急预案。 (作者:郑远长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民政部组局监察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