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贵州全面从严治党,紧盯 “关键少数”这个根本, 1至7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9246件,涉及10096人,其中省管党员干部34人。就在前一天,山西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何青做客中纪委网站也谈到,在严肃问责追责时,紧盯“关键少数”,坚持“一案双查”,着力解决“问谁责”的问题。 那么,哪些人是“关键少数”人?纪委办案为什么紧盯“关键少数”?(《法制晚报》)
关键少数,是影响事物发展变化的关键因素,一般是事物的最精华部分,在发展过程中作用最大但数量极少。对于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来说,领导干部就是“关键少数”, 而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更是关键少数中的少数。一把手干得好了,能对各项工作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但一把手位高权重,权力集中,受到的监督很少,一旦出问题,最容易带坏班子、搞乱风纪,很容易起到致命破坏作用。为此,全面从严治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关键要抓住“关键少数”。
从大量案件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他们有的践踏民主集中制,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甚至有的利欲熏心,徇私枉法,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由于上级党委对地方一把手少有严格监督,而同级和下级根本不敢监督一把手,这就造成“一把手”权力失控,说到底是缺乏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对此,2016年7月,中央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等关键少数,重点是主要负责人(一把手),无不释放出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政治信号。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问责条例的生命在于执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管党治党根子在党委、关键靠担当,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就要求我们用好“问责”这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紧紧盯住“关键少数”,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让“关键少数”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
当前,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一些领域腐败易发多发态势和“四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领导干部担当不足,致使一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依然存在。从一定程度上讲,领导干部的作风直接影响着一个单位或地区的风气,权力越大,影响就越大。如果从作风建设延伸到廉政建设,“关键少数”的廉政与否,直接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甚至影响到民心向背。因此,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要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都必须进行严肃问责,让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的“关键少数”无处遁形。
事实上,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习近平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这次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问责利剑”高悬起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唤醒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恪守“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难时刻能豁得出来”的担当底线,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勇于担当,做到为党尽职、为民尽责,使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刘凤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