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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加力监管拆迁领域“抱团腐败”

发稿时间:2016-11-16 11:15:00 来源: 河北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近来,四川省查处了多起基层干部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一些基层干部与村民勾结,3年内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金高达2000万;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就“放倒”18名工作人员,涉及村组、社区、街道办和拆迁办……。(11月16日 澎湃新闻)

  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房屋拆迁成了一些人一夜暴富的“机会”。不法分子四处打听消息,在拆迁区域提前突击搭建违章建筑,“收买”政府部门拆迁人员,使他们不仅放松监管,而且主动支招,到处串联说情,甘愿成为罪犯“帮凶”。在当前“打虎拍蝇”的大环境下,基层干部与民众勾结起来“抱团腐败”凸显了监管失利,为监察亮起了红灯。

  如果说“抱团取暖”给人以温馨、友爱、阳光、人性的印记,那么“抱团腐败”则给人以扭曲、罪恶、黑暗、丑陋的感觉。不难想见,这种“抱团”的腐败有着更为巨大的危害。一来它使个体贪腐变成集体贪腐,扩大了贪腐的规模。二来它使隐密行为几近公开,形成一条“分工明确”、“管理科学”的链条,形成一套“建立清单”、“定期结账”的制度。三来它让腐败“经验”相互借鉴,而且还会“代际相传”。

  究其原因,一是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不连续、滞后。一些法律法规虽然对征地价格、土地补偿金的发放标准、发放程序等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评估、公示等规定,存在补偿标准不明确,使测量人员、评估者获得了很大的利益空间,容易引发职务犯罪。法律法规还存在空白和滞后的问题。

  二是制度不健全,没有监管。征地拆迁补偿的群众监督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工作人员之间互相制约制度、职能部门复查复核制度、直接责任人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测量办法和实地物证固定制度、财务制度等,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甚至上述制度有的根本就不存在。如征地拆迁案件中,涉案人员所在单位的镇党委政府对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根本没有监督,缺乏应有的敏锐性、敏感性和责任心。

  三是党纪、政纪、法纪意识缺失。所有涉案人员犯罪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私欲过度膨胀,从而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违法犯罪行为。表现为“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深感吃亏的补偿心理、贪图享乐的虚荣心理、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有恃无恐的攀比心理等等。

  因此基层需尽快制定严密的工作流程,明确划分参与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人员的责任,规范征地分类、勘查丈量、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操作流程。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领域内的相关问题,一定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叶志超)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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