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永胜县发文要求干部职工捐扶贫款,最低1000元,最高5000元,引起了当地许多干部职工的强烈不满。10月31日上午县里召开领导干部大会,通报了这次扶贫募捐活动的情况。会上,县长冯忠代表县委、县政府就活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所带来的影响表示诚恳的歉意,并表示,扶贫捐款返款工作从10月31日开始返回各单位。(11月2日 京华网)
随着扶贫工作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互为支撑,拓展着多维联动的扶贫格局。“众人拾柴火焰高”,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广泛参与进来,从各方“单打独斗”到整合资源“握拳出击”,是精准扶贫思维的重要体现。
永胜县很多贫困村存在交通不好、观念落后的现象,很多贫困户家庭全部家当加起来都不到500元。因此永胜县发文“摊派扶贫款”帮助挂钩的贫困村和贫困户,虽然操作方式可能有些欠缺,但是出发点是好的。
不可否认,公职人员做扶贫先锋,进而带动社会力量,可以给困难群众以更多的帮助。但据了解,在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及人民生活。发文摊派扶贫任务,显然违背了自愿原则,是权力无制约的表现,让行政行为成为了一种经济负担。不但打消了公职人员的积极性,也引发了公众对扶贫效果的质疑。
扶贫肯定是好的,但是如果精准扶贫变成了“权力摊派”则背离了扶贫政策的初衷,不是扶贫工作的应有之义。要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首先要让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改变观念,坚定信心,做到“观念脱贫”“思想脱贫”。其次,“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给钱给物品,都只能解决一时之困,只有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恢复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帮助他们走上脱贫致富之路,才是精准扶贫的正解。(牛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