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不是一夜之间构建起来的,正如苏力教授所言“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在时间流逝中完成,在无数人的历史活动中形成。制度是后来者构建的,而不是“先行者”创造的。”对于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而言,更多体现在春风化雨和润物无声。从“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讨论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到现在保障学术自由、实施教授治学、“去行政化”等类似的话语写入政策条文,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有些默无声息且又步履蹒跚。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的期待,来自学术界与社会民间的批判与建议,以及全球化进程中来自他国的经验等,共同型塑了当下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环境。
我们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创办为例,来看历史上已有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过程。
19世纪美国南北战争后,大批学生赴德留学,回国后,他们把德意志大学的理念与组织形式也带回国内,“学者应该解放心智,他们需要勇于自由思考、推理,创造新的理性秩序,以促进人们福祉”成为当时美国学界的共识。与此同时,美国本土迅猛扩张的工业化对科学技术提出日益迫切的需求,知识界对发展科学研究,改善人类生活、增进人类福祉的社会情绪也逐渐高涨。对此,移植自英国的学院组织却无动于衷,促使学者将振兴高等教育的愿望转到以讲座制、习明纳为主要组织方式,强调研究和教学相统一、大学高度自治的德意志大学模式上来。美国现代大学在这种背景下开始兴起。
美国现代大学的出现首先体现在霍普金斯大学的创办,在其中,又是研究生院成就了霍普金斯在美国大学史上的地位。首任校长丹尼尔·吉尔曼在1875年上任之前就将创办研究生院提上日程,在吉尔曼看来,科研固然重要,但创办研究生院终归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创新型与实用型人才的培养,而不单是“为了知识而知识”。这种实用色彩极强的理念很快适应了当时美国高教界因应社会需要而开展科研的现实需要。研究生院规模日渐扩大,从这里走出去的学生也日益成为促进美国大学科研的中坚力量。据后人在对1926年美国1000名著名的科学家出身统计,243名出自霍普金斯大学。当时的吉尔曼知人善任,聘请了具有丰富的旅德经历、醉心于德国习明纳式研讨课的巴塞尔·吉尔德斯利夫,将德国科研的精神与习明纳的教学研究组织形式带到霍普金斯广泛实施,并进一步发扬光大。
霍普金斯的成功很快为其他学校所效仿。哈佛、耶鲁、芝加哥等大学创办的研究生院,摆脱了旧式的学院模式和陈旧的讲述、复述教学法,移植并丰富了德国大学的习明纳、实验室教学方式,修正了德国大学讲座制、研究所在美国大学的水土不服,形成了独特的学科组织体系,最终发展成为教学行政管理与科研双重职能的组织机构。
彼时美国大学内部学系的成立,也体现了德意志大学讲座制的组织理念“乔迁”到美国民主社会的土壤中并进而“变易”生长。在当时,讲座制的寡头精英式组织模式并不适应美国自由流动的大学教师从事学术研究的需求,讲座制下教师晋级的苛刻,又使那些年轻的老师望而却步。于是,一些有见识的校长,如哈珀校长在芝加哥大学开办伊始就建立了教师层级结构,为教师们搭建起升迁之梯。在阶梯最下端是任期一年的五级职位,在此之上是任期两到四年的三级教师,最后是永久聘任的副教授、教授和首席教授。由此设立了较为完善的教师职级制度,这样的制度“给教师以希望,给教师以激励,给教师在大学中的中心地位以制度的保证”,从而使芝加哥大学一建校就云集了一大批一流的学者。到19世纪90年代,芝大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按照不同的学科成立了学系,并且成就不凡。以催生出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社会学系为例,在当时,关注现实问题、开展田野调查、采用多种方法来研究当代社会成为社会学系的广泛共识。系主任斯莫尔雍容大度,并不施行学术寡头式的强力控制,他因受德国书斋式研究风格影响而制定的社会学研究计划虽未付诸实施,反倒因系里的学者关注社会现实而结出了意外的硕果,并培养了一批杰出的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欧内斯特·伯吉斯、刘易斯·沃斯等影响深远的美国社会学者,就是从这里起家,并进而为之赢得了芝加哥社会学派的名声。
学系践行民主,密切教师交流,张扬学术自由,提倡跨学科研究,从而有力促进了学科间交叉、融合与新生学科的兴起,一些新的研究方法也被借鉴过来。这一切,使得芝加哥社会学系自初创伊始便一路高歌猛进,取得了丰硕成果,也为此后有组织跨学科研究机构的创办打造了组织基础。到了1920年代,在社会学系、经济学系、政治学系等联合的基础上,创办了芝加哥大学“地方社区事务研究委员会”(LCRC),这样的跨学科科研组织也是美国现代大学的一个创举,有力地促进了跨学科研究,并进而导致了后续二战前后美国研究型大学的辉煌。
反观美国研究型大学制度的形成,显然不是单向度对德意志大学的模仿,也不是德意志大学的理念、制度与美国实用主义传统之间简单的折中。而是在具体的历史进程中,在当时转型期的美国社会,一切以“解决实际问题”所需为目的。侨移而来的德意志大学理念,与本土实用主义的取向之间“二元互动”,从而开创出了“第三者”——研究生院、学系以及相应跨学科研究机构,从而在根本上型构了美国现代大学的组织基础。
在这一过程中,变易的是求知的组织形式,例如研究生院、学系与跨学科组织的创办,迥然不同于德意志大学讲座制的组织方式。然而,在“大道侨易”的背后更是“道乃不易”:不变的是美国研究型大学对于学术自由、追寻真理的恪守,我们从布鲁贝克的论断中可以充分领会到这一点,那便是“学术自由是高等教育的要塞,永远不能失守”。
再来反观我们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笔者以为,最重要在于如下几点:
首先是对“不变”的恪守,坚守学术自由与学术自治,使大学里的学者心无旁骛的做学问。这固然是要避免外界干扰,在当下更是要保障自身的治学时间,使其从量化评估、会议、填表、报销等冗杂事务中解脱出来。另一方面,要给予合理、足够的利益保障。无论是芝加哥大学教授聘任制改革,还是我国民国时期大学教授们的优厚待遇,其实能做到的一点就是让教授衣食无忧,能够安心治学。
其次是顺应时势,世异备变。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现代大学的崛起为例,针对社会现实需求,务实性开展学术科研是其成功的关键所在。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也应着眼于当前全社会深化改革的愿景,顺应“简政放权”这一主题,大胆突破,鼓励创新,给学术群体更多的自主权,让大学真正成为学者的场域,为新时期制度方面的创新搭好舞台。
再就是利益均衡。改革的核心,其实就是利益的调整与再分配。上海交大党委书记姜斯宪在《光明日报》上的一篇文章“变革中的大学章程”中说:“没有大学章程,可能是领导说了算;有了章程,学校不同的利益诉求方都要在章程中寻找自己的地位,了解自己的权力,互相之间产生制衡”。从而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博弈并进而达致均衡提供制度性保障,并进而推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完善。(赵章靖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