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日报》报道,去年8月,某市一个镇政府的王某某等8名党员干部为能顺利赴港澳旅游,在填写的“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上,隐瞒真实情况,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的是“个体户”或“无业”,经审查通过后与旅行社签订了港澳5日游的旅游合同。港澳游结束后,8人将旅游费用在镇财政报销。(3月24日 《湖北日报》)
为达到出境游的个人目的,竟然虚报政治面貌,隐瞒党员身份。从表面看,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违反了八项规定精神,损害了党风政风和国家形象。从深层次分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竟然避讳党员的称号,隐瞒党员的身份,可以说是宗旨信仰出了问题,“三观”出了偏差,这样的党员不能称为合格的党员。笔者认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必须能够坚定共产主义信仰、能够珍惜“党员”的光荣称号,能够做到“心中有信”、“心中有戒”、“心中有责”。
首先要能够做到“心中有信”。“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强调。反“四风”过程中,许多党员干部出现了问题,根本原因还是个人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俗话说“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总开关”没拧紧,“跑冒滴漏”现象就难免出现,理想信念不坚定,本领再大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因此,党员干部要坚持理论武装头脑,要做到“心中有信”,要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时刻都不能放松个人思想的学习和约束。此外,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于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培养干部正确的理想信念同样重要。
其次要能够做到“心中有戒”。很多落马的“老虎”、“苍蝇”,最初也想好好干一番事业,他们大多也具有干好工作的能力。但是因为“心中无戒”,漠视党纪国法,才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一名合格的党员必然对党的规矩纪律心存敬畏;必然将党中央划定的“红线”、“底线”当作行为“标线”;必然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牢记于心。只有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在思想上明规矩、守纪律、遵法纪才能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才能坦荡做人,干净做事,才能无愧“党员”称号。
做到“心中有责”。一名合格的党员必须是能够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只有那些有勇气去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和困难,带领群众一同奋斗的党员,才能受到群众的赞扬和拥护。一名合格的党员就要有一种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始终心怀高度的事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在为民解难上下功夫,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始终要把敢于负责作为基本素养,把执政为民作为价值追求,把敢于担当作为工作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铭记肩上的责任,无愧于“党员”的光荣称号,担起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坚守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用实际行动在各自岗位上,做一名清正廉洁,务实工作,信念坚定、忠于人民的合格的共产党员。 (贾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