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丢垃圾罚200元,随地吐痰罚200元,未清理路边宠物粪便罚500元,禁烟场所抽烟罚500元,在非指定场所放置、倾倒、焚烧垃圾罚5000元,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罚1万元……8月28日,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首次接受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9月3日《工人日报》)
虽然按照深圳《条例》规定,一旦出现触碰法规规定的“高压线”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将被作罚款处罚,而且罚款尺度之大让舆论哗然。在我以为,一点也不值得哗然;之所以有人哗然,恐怕是过往对不文明行为容忍太久衍生的反常心态使然。
当下有两个不争事实,一个是国人文明程度每况愈下,既离“礼仪之邦”渐行渐远,又与“世界公民”相距甚遥,少数地区已然到了不能容忍无可救药的程度;再一个是,担负匡正倡导文明的各路“门神”们迷信口号倡导和现场劝导,导致不文明行为我行我素与倡扶文明事倍功半的尴尬。顽症须用猛药治,改变教化倡导方略刻不容缓时不我待。由是,重罚不文明之举不是来得早了,而是太迟太迟。
重罚不文明庶几乃属文明国家的成功经验。最具典范者,当非新加坡莫属。新加坡在建国后短短十多年里,之所以能将一个脏乱落后的殖民地建设成为市容整洁美丽、社会秩序井然、人民有礼守法、官吏廉洁高效、人民积极向上的国家,取得令人刮目的文明成就,有人一言蔽之,新国高度文明是罚出来的。为维护公共卫生秩序,新加坡对违法者处以很高罚款,为了保持空气洁净,政府明文规定,禁止在任何开放冷气的场所吸烟,违者罚款500新元;行人过街闯红灯或不走斑马线,罚款200新元;在地铁车厢内和公共汽车内吸烟罚款为1000新元;随地吐痰处罚70新元;乱丢废弃物或罚款500新元、或罚扫大街半日。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新国还保留古代的鞭刑和绞刑,如对在建筑物上乱涂鸦者和外国人逾期不回国者,都可处以数月监禁和鞭刑等重罚。一司机驾车吃西瓜,不经意把西瓜籽吐在大街上,这一切恰好被随在其后的另一位司机发现并揭发举报,结果这名司机被新加坡执法部门查处,处罚清扫街头3小时,事后其深有感触地说:“在大街上扫垃圾的滋味不好受。我再也不敢随意把瓜子乱吐在街头了。”
迷信倡导一味容忍不文明行为,亦堪称当下不少地方治理文明的失误和教训。君不见,学校课堂大众传媒大会小会,可以说讲文明“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我们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均称世上最好规范。然而,我们唯独忘记了祖宗“严是爱,松是害”、“乱世用重典”的遗训,缺少锤炼锻造国民文明的斧头和鞭子。事实胜于雄辩,现下令人堪忧的文明生态难道不是最好的反面佐证吗?
重罚当然不是药到病祛的灵丹妙药。我一向认为,有无重罚与能否执罚是两个概念,只有重罚执罚到位,才能对不文明行为形成吓阻和预后;反之,如果有重罚无执罚抑或执罚不到位,则非但于事无补甚至适得其反。因为一旦重罚玩“狼来了”,久之只会食光公共部门公信力,藉以侥幸抵触逆反心理惯性,客观上反而对不文明者起到鼓励和纵容的反作用。比如,现行交通法规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由于管理者长期视而不见见而不阻阻而不罚,硬是把法律变成“无牙的老虎”,已至“闯红灯”形成习以为常法不责众的尴尬难治局面,“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才怪。
新加坡经验还也昭示我们,仅有严刑峻法并不必然带来现代文明和法治秩序。新加坡的社会文明并不完全是罚出来的,简言之,其秘诀在于人家至少具有两样不可或缺的法宝:一套良好的法治,加政府坚定的执法决心。换言之,严厉的法律制度固然让人望而生畏;然而设若没有政府执法决心,再好的法律制度也只能是“聋子耳朵,做做摆设”。因此,我要向深圳善意建言:要把重罚不文明好事做好,关键是:别把罚则变成“无牙老虎”。(陈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