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行业事关群众健康,是重要的民生领域。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的伤医事件给医患关系蒙上了阴影。愈演愈烈的医患纠纷,不仅伤害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且冲击正常医疗秩序,社会负面影响深远且广泛。如何应对这一社会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密切关注的一大课题。南昌市坚持以“群众路线”化解医患纠纷,构建“党政有力领导,部门联动配合,人民调解唱戏”的医患矛盾化解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首要关切
医疗事故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医闹、伤医事件更是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打击医生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积极性,会在更广的层面损害群众的权益。南昌地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成立和运行,就是让医患双方有“一个说话的地方、一套说话的机制”,让医患矛盾化解有全面、科学、有效的统筹调度,在个案中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总体上维护平稳有序的医疗秩序。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既要不断累积个案的公平、公正、及时化解,又要在实践中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医调中心的做法是围绕“一个主题”,即“化解医患矛盾”;树立“两个服务”观念,即服务患者诉求,服务医疗秩序;履行“三个免费”承诺,即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严格“四个方式”,即要健全制度,要规范管理,要合法调解,要确保公信;信守“五心方法”,即耐心倾听、热心调解、细心疏导、真心服务、公心处理;坚持“六项原则”,即依法调解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群策群力的原则,深入双方的原则,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这些保障群众利益的做法,使调解人员听群众诉说、知群众疾苦、说群众道理,保证了调解工作接地气、顺民心、有成效。
二、以群众的方式办群众的事情
作为“南昌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医调中心建立“组织领导、现场引导、调处咨询、调查立案、专家顾问、纠纷调解”等多项机制,有力地保障了调委会有案可调,保障调委会高效运作。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调委会不仅有专职调解员,还在全市各地、各行业聘请了750余名兼职调解员,在案件调处时让患方所住地的、德高望重的兼职调解员积极参与进来,根据患方的品行特点、思维模式、家庭情况来调解案件。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深入发案医院了解医疗过程,深入患方村居做好摸排工作,咨询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做好预判,使调解过程成竹在胸。调解人员不但要和医患双方“讲法”,还要与“讲理”、“讲情”和“讲德”结合起来,要把医调工作讲“普通话”和讲“南昌话”结合起来;不但要厘清案件法律关系,还要深入了解医疗知识,认清医疗过程的方方面面,使个案调解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案件一个个调解,故事也在一个个流传,接受调解的广大患者家属共送来40多面锦旗,就是40多个精彩的故事。矛盾的妥善化解,使医调中心在全市群众心目中有了重要的位置。群众遇到医患方面的问题,主动到医调中心咨询,两年来共接待了上门咨询的群众1100余批次,成了群众的家庭顾问。
三、以群众的期待为工作要求
医患纠纷解决方式很多,群众更愿意走人民调解这个渠道,在于人民调解便捷、经济、省时,医调中心不但坚持人民调解的亲民、便民、利民的做法,更把调解的触角延伸到矛盾进门前、出门后。与医院、卫生行政、公安等部门建立绿色通道,发现苗头就及时宣传,引导医患双方到医调中心来。矛盾化解后,调解人员定期回访,总结、升华经验,让广大患方及其亲友把医调中心的调解成效口口相传。
群众期待有更好的医疗服务、更值得信赖的医疗行为。医调中心一方面专注个案的有效调解,以纠纷的有效化解不断积累公信力和口碑;另一方面又注意发掘院方医疗行为的瑕疵,给医院提出医疗过程、矛盾预防、患者工作等方面的建议,促使医院不断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医调中心建立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卫生、公安等多方面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开放、包容和不断调整的医患矛盾化解体系,促使医调工作与时俱进,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呼声和期待。
走“群众路线”化解医患纠纷,带来了四个明显下降:全市医患纠纷发生总数下降了约20%,法院一审受理的医患纠纷案件下降了约20%,因医患纠纷出警次数下降了65%,因医患纠纷上访的人次下降了84%。“南昌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群体”被评为2012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南昌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黄华辉)
本文来源:南昌新闻网-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