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和甘肃宣布降低社保费率。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自国务院提出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以来,目前至少已有16个省份下调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部分地区降低了失业保险个人费率。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7月6日 中新网)
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事关企业和个人减负,事关社会保障工作的平稳运行。下调目的,总的是“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从长远考虑,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的确,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视为较大负担。但客观来说,养老保险是一部分工资的延期使用,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是企业正常成本,和工资一样在税前列支,应该缴纳也必须缴纳,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 “负担”。在企业进退两难的“困难时期”,政府的确有必要调整缴费政策,为企业减负以激发企业的新活力,从而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对于个人来说,降低费率是否影响待遇发放是最关心的事情。降低费率就是让企业少交钱,同时,职工的待遇不仅不影响还将可能继续上涨。简单来说就是花出去的钱变得越来越多,收上来的钱减少了。随着老龄化加速,退休人数逐年增长,养老保险基金负担越来越重,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职工担心社保待遇降低并不是毫无道理。
企业养老保险费率下调,事关企业和个人减负,也事关社会保障工作的平稳运行。再好的政策得不到公众的认可也很难推行,惠民程度自然大打折扣。如何保证职工的社保待遇,增强民众的获得感,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才是根本。
降低缴费比率,短期内会遇到总收入增长缓慢的矛盾,需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公众的个人权益不受损害。一方面应采取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完善个人账户,鼓励多缴多得,让社保基金活起来、提高收益率、创新养老模式等积极措施。另一方面,国家财政应加大对社保基金尤其是养老基金的投入,用中央财政预算列支,包括部分央企上缴利润和出售国有股权收入,以补充资金缺口。从长远来说要加快推进社保基金的全国统筹。目前,我国社保基金以省级统筹为主,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基金,出现了各地基金结余不均衡、地区间费率高低差异明显,这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提高社保待遇水平的困难。
企业养老保险费率下调后,加快社保制度创新、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才能真正做到惠民利民。(李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