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近日针对当地发生的数起国家工作人员“带薪坐牢”现象开展专项调查,与纪委、法院等5部门联合出台协作机制,堵塞了国家工作人员因犯罪在羁押、执行期间工资照发的管理漏洞。(5月14日检察日报)
真是可笑!若不是当地检察机关的一次例行检查发现了“带薪坐牢”这一带有普遍性的现象,一些获刑的国家工作人员可能还在享受着“带薪坐牢”的“优待”。当然,山东省沂南县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并及时堵住了这个管理漏洞,很有意义。值得我们为之喝彩。一方面,说明他们很有责任心和敏感性;另一方面,他们这种深入调研,及时解决问题的做法值得肯定和学习。但是,“带薪坐牢”这一现象的出现,并且能够存在那么久,在其他地方相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们不禁要问,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刑后,还能“带薪坐牢”?刑罚的严肃性何在?法律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岂不是打了折扣?这其实是一种更加不能容忍的“吃空饷”现象,值得深思,绝不能一笑了之。
部门之间各自为阵惯了。据山东省沂南县检察机关的调查显示,出现“带薪坐牢”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有关办案单位在案件作出刑事判决、行政处罚后,没有及时将有关案件情况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在衔接上出现空当。这种工作上的“失误”,其实不仅仅是在这一件案例上存在,在机关部门似乎已经是很普遍的正常现象了。很多部门习惯了各行其是、各自为阵,部门与部门之间缺少配合,以致有些事情需要部门联动的,很少有人去主动对接、积极配合,不靠所谓的“领导小组”去推,不是更大的领导干部去压,根本就寸步难行。各自为阵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谁都不愿承担责任,遇事推来推去,一些涉及到民生的问题,也会在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扯皮中被耽搁。这种行政格局,不但办事效率极低,也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下决心打破这种条块分割的局面,从而实现政令畅通。
有些部门人浮于事久了。按理来说,案件备案通报以及其他方面的信息告知等制度,应该是正常有人来做的。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总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这说到底,还是有些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太缺乏责任心和敏感性了,人浮于事现象比较严重,这其实也是一种行政不作为。党政机关,有些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不是一天两天才形成的诟病,而是长期懒散、拖拉、惰政的结果。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现象不彻底解决,就难以根除获刑的公职人员“带薪坐牢”等变相“吃空饷”现象。当然,治庸、治懒,在一些地方也不是没有搞,但是一阵风的多,未能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常效机制,其效果也就甚微。另外,问责不力、惩戒不严,也是人浮于事泛滥成灾的一个重要原因。
公开监督措施形式化了。获刑的国家工作人员出现“带薪坐牢”现象,还暴露出公开不够、监督不严的积习。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消毒液。明显违规的“带薪坐牢”现象之所以带有普遍性,说明了一些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的很不到位,也太缺乏可信度了。暗箱操作一旦取代了信息公开,什么怪现象都将见怪不怪。按理,党政机关的各项工作,都必须自觉群众和社会监督。但是,在一些地方,监督措施被形式化、概念化的比较多,而真正将有效的监督措施落到实处、执行到位的并不多,使得很多权力在无人能管、无人能控的状态下恣意妄为,不但导致乱象丛生,还会滋生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值得警惕。
治病救人,重在对症。整治机关诟病,消除“带薪坐牢”等不正常现象,必须找准病根,意见和建议才能提到点子上,整改措施和方法也才能发挥功效。否则,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将会出现这边按下葫芦,那边浮起瓢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