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白领Jessica的公司最近出了新规定:迟到不罚款,改为“体罚”。这个“体罚”,可不是打手板心,而是爬楼梯。“因为公司在19楼,所以迟到了就爬19层楼。”Jessica说,“这个规定出台了快1个月了,基本上没有迟到的了。”(11月13日《华西都市报》)
被处罚不是光彩的事,可是,如果企业惩罚员工时,员工却能愉快接受,并在随后的工作中自觉遵规守纪,更使劳资关系和乐融融似一家,这实在是件新奇的事。这种化“敌视为友善”的力量,就来自于公司推出的“以爬楼梯代替罚款”惩罚新规。
变罚款为罚爬楼,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尊重。这种尊重,既体现了对员工人格的尊重,又体现了对员工身体的爱惜。这多么像自己的母亲:当自己犯错的时候,在头上那轻轻的一拍,充满了幽默和善意。而难能可贵的是,还根据情况,给员工以“能量”刺激。化被动为主动,化惩罚为激励,彼此心照不宣,会心一笑。试问:在这样的企业工作,谁能不因感动而心生归属感、自豪感?并为这个“家”倾尽力量?和那种动辄以跪行惩罚、挨骂换工资的羞辱式的管理模式比,如此“体罚”要千百倍地深得人心。
变罚款为罚爬楼,表明企业对自我角色的清醒认知。虽说如今劳力市场还处于买方市场格局,然而,每年年初,企业抱怨职工频繁跳槽之声总是不绝于耳。不能说企业不知道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道理,但总因为欠缺“火候”而致使员工不买账。对于企业,员工是财富的创造者,他们才是真正的上帝。可惜的是,一些企业看不清这一点,不是努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却总是摆出一种颐指气使的施舍姿态,人为地将劳资双方剥离成两块无法融合的皮。当裂痕无法弥合,员工如何能产生“家”的感觉?家是幸福的港湾,没有家,又何来幸福感?当“我是施舍者”的错误认知不断强化着“我是打工者”的心理暗示,如何能彼此建立持久稳固的依存关系?
变罚款为罚爬楼,不仅让爬楼者身上暖和和,更让员工的血液热乎乎。如此柔性惩罚,致使迟到现象减少,乃至绝迹,实现“无为而治”的目的就在情理之中了。这种待工之道,堪称一种大智慧。它给企业的凝聚力注入了与时俱进的人性元素,在给企业带来勃勃生机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企业之间的差距,让某些企业在管理手段、管理方式等方面有了重新审视的机会。其实,员工有时候要求的真不多,企业或许一个细微的举动,就可能感动一个群体。善待员工,就是善待企业自身,这是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的正确路径。谁说不是呢?作者:晴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