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周,贵阳市云岩区婚姻登记处挤满了前来离婚的村民,有的人家两代人一起离婚。此前,该区大规模宣传的农房确权政策规定,每户确权房屋不超过240平方米。对于离婚潮,云岩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局副局长伍封荣表示意外。他说,政府出台确权政策是为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呼吁大家不要为此离婚。(京华时报11月1日)
离婚场面不罕见,罕见的是如此“火爆”的离婚场面。耄耋老人、新婚夫妇甚至两代多户“举家”离婚、出现离婚量“激增五倍”的离婚热潮。通过新闻可以看出,贵阳云岩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离婚场面既火爆又和谐,火爆是指离婚人数多得需要“叫号排队”,和谐则是指虽然离婚理由无一例外是“夫妻俩没有共同语言,感情破裂,经常吵架”,但离婚双方却没有争吵,甚至因为办成离婚手续而更加“其乐融融”。这一切,似乎都是当地拟推行的农房确权政策“惹的祸”。
据悉,《云岩区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确权实施细则》规定,原则上按“一户一宅”进行确权;每户住宅确权的控制标准为:不超过用地面积13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如此一来,按照“一户一宅”的确权原则,夫妇离婚并独立成户就成为当地民众在农房确权过程中获得较大优势的通行做法。而对于村民“离婚分户多分房”的做法,有关官员表示农房确权政策被民众“误读”,殊不知这样的辩解过于苍白无力。
公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纰漏,不能总把责任归咎于民众“误读”,公共部门更应该反思一下政策是否存在容易“被误读”的漏洞。在云岩区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工作中,民众是否“误读”政策还不好说,但当地农房确权政策中确实有“一户一宅”的规定,民众通过离婚分户来获得农房确权的利益最大化,不过是对该政策的“正常解读”。退一步讲,即使民众带着那么一点儿“小狡黠”去“误读”政策,首先也是因为政策本身存在“被误读”的漏洞。民众从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出发去解读政策,即便是“钻了空子”,只要没有超越政策允许的范围,也无可厚非。尤其在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的压力下,农村住房也是非常紧缺的资源,这就更加不能苛求民众必须按照公共部门“意图”去解读政策了。
农房确权工作对于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并以此推动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是件惠民好事。但对于作为运用公众委托的公共权力为公众谋取公共福祉的公共部门来讲,有“惠民意图”还不够,虽然出台惠民政策很重要,但问需于民、征求并合理吸纳民众意见建议,让惠民政策真正发挥应有作用更重要。惠民政策最终要面向民众,因此更要从实际出发,考虑民众新期待新需求,而不能“闭门造车”想当然地出台政策。
从表面上看,当地民众通过“离婚分户”以确保获得农房确权利益最大化,似乎是对该政策的误读,但根本原因是农房确权政策关于“一户一宅”的原则规定存在明显科学性疏漏。既然政策规定按照户数多少确定住房,“户数多了多分房”这个浅显的道理谁都懂,这就难怪民众掀起“离婚热潮”去钻政策的“空子”了。因此,从公平的角度看,按户确权不如按照每户人数确权更有科学、更有实际操作性。笔者建议,在实际调研并充分吸收民众建言的基础上,确定人均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然后按照此人均面积进行农房确权。这样,不论户数多少,只以家庭总人数确定家庭房屋总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也就可以避免民众“误读”政策去通过“离婚分户”多分房的尴尬发生了。
凌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