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网评
(资料图)
童趣者,心之初也;童趣者,情之始也。童年的魅力,让走了好远的成年人们也禁不住在“六一”这天回过头来,用“愿你手里头有点岁月,内心仍是此间少年”的话语来回味过往。
童年,对每一个孩子来说,却又有着不同的过程和结局的演绎。童年可以是欢声笑语的嬉戏,是漫天飞舞的气泡,是绿草地上的追逐,是爸妈怀里的宠溺,是所能想到的一切美好。但幸福的另一端,也或许是被拐后的害怕无助,是流浪时的忍饥挨饿,是贫困中的年少当家,是大山里对读书的渴求,是所有现实生活的重担。童年,似乎与成人世界无异,也是“月子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的印证。
对需要呵护的孩子而言,一切生活中的不幸,皆为伤害;而任何的伤害,这个社会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国每年约1万名儿童死于道路事故,1.2万名儿童死于溺水。另外烫烧伤、跌落、误食中毒、窒息……也都防不胜防。除此之外,家庭暴力、校园欺凌在近些年屡见不鲜,成为许多孩子心理创伤的根源。而就在节前,河南省宝丰县文龙小学已涉及9名女童的性侵案更是让这个本该欢乐的儿童节画风一转,舆论愤然。
现实总会拉紧时不时放松的神经,普天同庆的“六一”源于一场屠杀。这个欢声笑语的日子,也是为争取儿童生存、健康和受教育的权利而斗争的日子。在中国,保护儿童的意识有着更为深厚的渊源。二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出了“蒙以养正”的观点;孟子更直接呼吁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爱护幼童,是一种古老的文明传统,在今天,依然需要政府、父母、老师、社会尽全力去传承、维护和推进。
纵观全球,儿童状况在几十年间得到了革命性变化,但一些情况依然不容乐观。在南亚和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童婚依然常见;全球持续的军事冲突,终结了几百万个儿童的生命;在战场上,沦为杀人工具的儿童正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艾滋病在非洲己造成近百万的儿童变成孤儿,并让他们饱受歧视、羞辱;在全球,依然有大批的儿童从事各类形态的劳务,沦为童工饱受剥削。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用煌煌50万言的文字,阐述了“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利益分配应该向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等正义原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儿童而言,其基本权利的保护也正是社会正义的体现。1989年,历时10年的《儿童权利公约》也终于在第44届联合国大会上获得一致通过。《公约》将儿童放在核心位置,从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参与权、受保护权等方面,赋予每一个孩子公平、尊重和保障。其中第6条明确规定,每个儿童有固有的生命权,各国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第19条也从保护儿童免受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理念是伟大而先进的理念,这些不容商榷的标准和义务,不仅要被世界普遍接受,更需要全球不折不扣地执行。
让儿童在“六一”真正快乐,就必须让伤害远离他们。无伤害,应该是儿童保护的伦理底线。孩子的眼睛里,看到的应该是纯真、是快乐、是无所顾忌,含泪的、惊恐的、绝望的、痛苦的双眼,恰是这世界最残酷的景象,也是给社会最大的谴责。(中国青年网评论员 杨丽)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