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
根据教育部网站2月5日所公布文件,各高校要把军事训练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文件称,要积极争取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对学生军事训练的大力支持,认真组织实施,增强军训实效。要大力支持国防生参加部队实践活动。(2月6日 新华网)
大学是否应该搞军训,是件见仁见智的事。支持者认为,军训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意志品质,可以提高人的抗击打和抗挫折能力,可以提高身体素质,可是树立爱国主义精神,云云。反对者认为,大学不等于军校,大学是学习的场所,是搞学术研究的场所,说得通俗一些,大学还是学好英语四六级拿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场所,和会不会“踢正步”、会不会打军体拳没有任何关系,即便和强化身体素质、强化意志力有些关系,也完全可以被大学里的体育课所取代。对教育部将军事训练列为必修课一事,网上舆论也就基本分成了以上两派。
那么,军训到底应不应该成为不得少于14天的必修课呢?在笔者看来,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者在制定政策之前,首先要考虑的不应是这项政策实施之后能够带来什么样的好处,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而是这一政策的受众是否愿意接受这一政策,如果不是,是否对大学生们的意愿是否形成了强迫、强制甚至是强奸?至少该项政策在颁布实施之前,应该有一项基本的民意调查,有多少大学生支持此举,有多少家长支持此举,有多少大学老师支持此举。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政策,才会更有公信力和说服力。
每个大学生,都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个体。绝大部分大学生,都是18岁上下的成年个体或接近成年的个体。有相当多的一批学生,渴望改变中学时的自己在大学中表现出自己的个性,而不希望自己出现在整齐划一的队伍之中。他们有自己的意愿,有自己的情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是非观,有自己对于自己性格、身体素质、意志力的基本判断,更有自己是否想参加军训、能不能参加军训的基本诉求表达。因此,统一制定不得少于14天的大学军训必修课,就难免显得专断独行。
每到9月份军训时节,我们总能听到军训猝死、军训吃不消进医院的新闻。虽然这只是一些表面现象,也只是一些个案,但透过这些案例我们能够看到,一刀切式的军训,对于任何一个学生群体而言都有“遗忘个体”的嫌疑。另外,大学也分为许多种类,理工科学校男生多一些,师范类、艺术类学校女生多一些,如女子学院者更是几乎全是女生,那么,大学军训就应该视学校、视学生主体甚至是视专业而实施不同的军训政策。
适合与否的原则之一,应该是尊重个体的意愿。具体体现为应该将之设置为选修课,而非必修课。据了解,在素质教育搞得很好、学术成就超群的美国大学中也有军训,而除了官方所设立的陆军西点军校、海军安那波一里军官学校及空军军官学校之外,在民间的公私立大学仍普遍存在军训教育课程,但是与我们不同的是,他们的军训只是提供给学生选修,没有任何强制、强迫、强奸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一位女学生怕晒黑了皮肤,一位大学生吃不消军训的体能强度训练,他们应该有放弃这门功课的权利,而学校一方也不应该拒绝给予他们应有的学分。
大学,其实是应该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和自主选择权的一个场所,而不应该成为国家强化某些理念、推行整齐划一政策的机器。在尊重个体意愿的基础上,大学本来的社会职能,培养人才、研究学术,才可能有较好的环境基础。如其不然,就会抹煞个性,忽略差异。大学也就不像大学,而像军校或是军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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