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本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然而一些基层干部却在这些资金上动手脚。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检察院获悉,今年1~4月,云南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95件719人,其中发生在惠民扶贫领域涉嫌职务犯罪的多达389人,占职务犯罪的一半以上。(5月19日《中国青年报》)
云南是全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不管是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生活保障资金还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每一笔扶贫资金都对准最贫困的地区、最贫困的人群,着力为其解决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生存发展问题。然而,一笔笔扶贫资金在走向精准脱贫的路上一次又一次的遇上“拦路虎”,一件件扶贫资金贪腐案件掳走的又何止是金钱。
扶贫资金既是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更是老百姓心中的一道亮光。一笔笔针对穷根的财政专项拨款是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关心,对贫困地区老百姓生存、生活状况的关切,这样的关心与关切让老百姓心里暖暖的,不仅对国家政策、地区发展充满期待,更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向往。一件件扶贫资金的贪腐案件,不仅让扶贫力度大打折扣,更伤害了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感情,使老百姓对未来的希望之光变得黯然失色。
帮助困难群众摆脱贫困,过上小康生活,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打赢脱贫攻坚战不仅是地区发展的需要,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要求。扶贫资金贪腐案件不仅让党的利好政策变了味儿、走了样儿,更违背了党的宗旨,破坏了政府部门、行政人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拉远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老百姓及早脱贫、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中国梦的早日实现,都迫切需要每一笔扶贫资金精准到位、切实到位。扶贫资金促脱贫需要每一名共产党人把为民服务放在心中,切实为百姓脱贫出力,需要一项项有力的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措施,也需要我们党坚定不移走反腐之路,让每一个在扶贫资金上想动手脚的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张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