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当前发生在这一领域的腐败风险上升。《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
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本该如冬日的“潺潺暖流”,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帮扶送到群众手中,给贫困地区和人民带来脱贫致富的希望。谁料,屡屡出现虚报冒领、中途卡壳、半道截留,抑或“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的怪现状,不仅与国家扶贫政策相背离,也无形蚕食国家和扶贫对象的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可以说,“见肉分汤”式的微腐败虽然看似“雁过拔毛”,轻描淡写,贪腐“苍蝇”们总认为,“我出力你出钱”,这是正儿八经的你情我愿“人情”明规则,但这样的“咸猪手”“微腐败”毒害巨大,是大腐败的前生,大腐败就是“微腐败”的后世。我们知道,今天的一个小“苍蝇”可能成为明天的“大老虎”,管住今天的小“苍蝇”,既可能消灭一只明天的大“老虎”,还能保一方百姓、赢一方人心。否则,一旦“大老虎太远,苍蝇扑面”,“微腐败”就会危害党和政府健康,啃噬政府形象,掘断党心民意之间的纽带基础。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猛于“虎”。缘何扶贫资金成为人人觊觎的“唐僧肉”?其一,一些人心理的失衡,认为“跑项目”“拉赞助”劳心费力,从扶贫款中“拿点”“吃点”“喝点”没啥,无非就是犒劳自己,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辛苦费”,“不拿白不拿”;其二,权力过于集中,监管不严。一把手“自由裁量权”过大,省上下拨的资金由一个单位全权安排,有油水的地方最滑,向一把手贿赂的自然“络绎不绝”;其三,村务财务不公开、不透明,资金使用多有暗箱操作,“犹抱琵琶半遮面”,没有详细的清单说明,妄图轻松蒙混过关。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基层不是权力监督的“空白地带”,更不是“见肉分汤”的利益争夺地,要严查基层贪腐,让执纪监督问责的“大棒”真正下沉到基层一线,坚决打掉“见肉分汤”的咸猪手,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分大小,零容忍、无死角、无盲区,既打老虎又拍苍蝇,须臾不可懈怠、丝毫不能放松,做到抓大不放小,对基层“蝇腐”要挖树刨根,一抓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寸步不让,让反腐正风给百姓带来获得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当然,治理“微腐败”最重要的还是扭住权力不放松、不懈怠,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为基层“微权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可以说,“微腐败”也要有“大笼子”,重惩处,要让制度的笼子更加贴近基层实际,避免基层权力跑偏。加大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力度,加强基层村务、政务、财务公开,让“小官”的一言一行接受阳光暴晒,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
此外,责任的缺失也是“蝇腐”肆虐的祸根,“下情无法上达”,主管领导都在办公室“遥控指挥”,不解下情,不走访、不询问,当然对惠民补贴是否“一竿子插到底”,中间有无遭受“程咬金”的“截杀”和层层的盘剥,无从得知。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推进“一案双查”,加大对“一把手”的问责力度,让主管领导不再“视而不见”。
基层是权力的神经末梢,但绝不是管党治党的盲区、死角。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把反腐倡廉一竿子插到底,用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郑端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