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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问题疫苗案问责必须打在痛处

中青网评

发稿时间:2016-03-23 10:42: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晓伟

  问题疫苗案震惊了全社会,让人们出离愤怒。案件波及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涉案金额之高,影响之恶劣引发了舆论高度关注,造成了民众的忧虑和恐慌。对此,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现今,最高检已挂牌督办该案,食药监总局已介入调查。

  药者慈悲意,医者父母心。对于忍受病痛折磨的病患来说,一剂良药无疑是最大的福音。相反,一剂问题药非但不是福音,反而是病患的噩梦。人命大于天,经营问题药,无论是制造还是贩售,都是伤天害理的犯罪行为。虽然问题疫苗本身并不是“毒疫苗”,世卫组织也评估疫苗安全风险低,但是其潜在的失效风险依旧置公众生命安全于刀山火口。问题在于,涉及24个省市,5.7亿金额,如此庞大的黑色链条竟就这样悄然地生存了长达5年时间,任其贩售“问题疫苗”危害公共安全,相关部门的监管失位难辞其咎。

  现今,李克强总理的问责令已经下达,对相关监管部门必须严肃问责,必须到人、打在痛处。如此,才能平息民怨,安抚民心,才能惩前毖后,避免类似重大问题再发生。

  对问题疫苗案问责,首先要对问题疫苗当地相关监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开刀。对于疫苗的流通与预防接种,我国法律法规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这是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规定,疫苗经营实行经营许可制度,且药品零售企业(点)等不得经营疫苗。但“问题疫苗”案所涉及的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东城城区防疫门诊并不具备经营疫苗的资格,然而相关监管部门却长期玩忽职守,对经营疫苗资格的日常管理不到位甚至缺失,为“问题疫苗”最终流向市场放开了关键的第一道闸门。

  同时,在疫苗经营和流通的监管方面,相关监管部门也存在把关、审核不到位的问题,为“问题疫苗”混进市场放开了第二道安全闸门。在本案中,涉案疫苗都是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法疫苗,问题的本质正是出在流通环节而不是生产环节。问题疫苗的黑色销售链条俨然已经成了脱离监管部门监管的“体外循环”,对二类疫苗的监管体系犹如一条破网,已然暴露出极大的漏洞。对相关监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失职必须严肃问责。

  另外,考虑到本案波及范围如此之广,时间如此之长,金额如此之大,很难想象仅凭少数几人就有如此大的能量完成,质疑疾控部门和接种单位甚至监管部门中的一些个人很可能结成利益同盟,成为利益分肥者,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必须查清问题疫苗案中是否存在搞权力寻租、腐败的监管部门及个人,假如真有腐败问题存在,必须进行问责,如此才能给民众一个交代。

  “问题疫苗”案事已至此,与其归咎于涉案人员见利忘义,不如说是因为政府相关部门失于监管、姑息纵容。商人严守行业规则和职业道德是其本分,但社会的公共安全不能单纯指望商人的道德自觉。三鹿“三聚氰胺”事件、8·12天津港大爆炸中监管失位的殷鉴不远,沉痛的教训依旧历历在目,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严于监管才能为社会公共安全兜底。

  大危机当有深刻反思。问责不是目的,监管才是根本,问责打在痛处才能警醒后来人。李克强总理在指示中强调问责的同时,要求相关部门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二类疫苗在采购和分销过程已经存在着严重的市场混乱,根源在于存在监管漏洞和死角。只有痛定思痛,创建长期有效、权责分明的监管体系,才能还市场一个清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中国青年网评论员 李晓伟)

责任编辑:王凤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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