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一女在仓山一家KTV内唱歌时,与隔壁包厢人员发生冲突。面对赶来的民警,三人不仅暴力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还动手殴打民警,其中一名女子还大喊“我爸是村长,信不信我叫我爸把派出所砸了”。(光明网5月13日)
一个“我爸是李刚”曾“红遍”大江南北,成为大街小巷人们茶余饭后议论的话题。如今又有一女子以“我爸是村长”为利器大肆打闹于娱乐场所,并对前来阻止其不法行为的警察示威,有欲将派出所砸烂为止的想法。
究其“李刚”的儿子和“村长”的女儿为何胆敢做出有悖常理的事情,而且还以无比“自豪”的心态去对外宣战的原因,不是这个“儿子”和这个“女儿”有什么了不起,而是他(她)的老子才是“幕后英雄”。也因此造成这两个人做起事来不计后果,目空一切。
借赵本山大叔的一台词:我们还是来先研究一下“爹”吧。身为父母者孩子的良师益友者。这个“村长”做为一个父亲为孩子做出了怎样的样板?是有“高高在上”的人格魅力?还是霸气十足目空一切的处事之道?做为“村长”应该放下手中的“大事”回头看一看自己走过的路,检点一下自己的行为,梳理一下自己的为人之道,孩子能有今天,的却是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整件事情就因为“村长”的力量催生了孩子的“虚荣心”和“目空一切”的想法,甚至将违法行为视作“儿戏”。
可以说这个村长的女儿“享受”和“使用”了“村长的权力”,并大行于江湖之道,成为不知法、不董法、不守法的“三等公民”,其行为不仅使其父亲难堪甚至名声扫地而且也暴露出她的人生已偏离了正常轨道,她的所作所为是可怜的、可悲的,更是耻的。
在人生的舞台中,能够一路走来被人赞扬、标榜当然是件不容易的事,但是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不做危害社会、侵害他人的事应该是一件简单的事,但往往就有一些如“李刚”的儿子和“村长”的女儿一样的人,却反其道而为之,自己做错了事不但不醒悟而且还引以为荣。希望“村长”能引以为戒,更希望这名女子在拘留所期间能快速“醒悟”。通过此事也告诫社会,我们不希望再有什么“我爸是局长”、“我爸是省长”等等糗事再发生。(文/张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