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修订草案)》,为即将于2026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筑牢法治根基。从2006年条例首次颁布,到2026年即将实施的新规,近二十年间,中国农业农村实现了由传统耕作向智慧农业的历史性转变。此次修订,正是以法治之力回应时代之问,以制度之变匹配发展之需。
农业普查是全面掌握“三农”情况、科学制定“三农”政策的重要依据。我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今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与前三次普查相比,此次普查内容首次纳入“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涵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全新领域。过去十年间,智慧农业加快普及、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不断发展,原有普查的部分内容、指标和方式方法,已与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情况不相适应。条例的修订,正是要让法律规范与农业现代化进程同频共振,确保普查能够精准捕捉乡村振兴的每一个细微脉动。
此次条例修订最鲜明的特征,是将“不得干预”的禁止性规定以法律形式固化。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员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伪造、篡改数据,不得明示、暗示填报虚假数据,不得对依法履职者打击报复。这“四个不得”的刚性约束,与2024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形成紧密衔接,构建起防范行政权力干预数据生产的“防火墙”。数据质量是普查的生命线,将禁止干预的规定写入条例,确保数据真实,让决策建立在坚实的信息基础之上。
技术手段的迭代升级,是此次条例修订的另一大亮点。修订草案在普查方法中增加“遥感测量”,并明确“农业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这意味着,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将在普查中得到应用,既能减轻基层工作量、减少对农民的干扰,又能防止虚报漏报,提高数据精准度。国家统计局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深化统计遥感应用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服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提升农业统计调查能力、强化数据共享与应用合作、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论证编制统计调查监测卫星规划与标准规范等方面开展合作。从“人工丈量”到“卫星遥感”,从“纸质填报”到“云端直报”,技术赋能的背后是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跃升,更是减轻基层负担、提升普查效能的为民初心。
条例修订还着眼于数据价值的深度挖掘与长效利用。修订草案规范了普查资料在有关部门间的共享机制,明确普查办公室应当依法做好资料共享,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等工作。从长远看,普查数据将转向“精准滴灌”式的应用,据此可以更好厘清乡村振兴需求,明确农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方向;普查数据也可转化为信用资产,为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提供参考,精准到地块的普查,可以让农民更便利地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毕竟,每一次普查,既是数据的采集,更是资源的沉淀、信用的积累、治理的升级,让静态的数据流动起来,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源头活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此次条例修订,以“大稳定、小修改”的原则,在保持现行框架不变的前提下,精准回应了新时代的新要求。用法治的阳光照耀田野,用数据的精度匹配发展的速度,我们有理由相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必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陆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