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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之美不容亵渎

发稿时间:2022-04-11 16:09:00 作者:乐兵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不规范使用汉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各单位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汉字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主管主办制度和“谁出版谁负责”“谁制播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版物、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等汉字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切实提升内容质量,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作为宣传和规范使用汉字主阵地的重要作用。

  汉字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文字之一,是中华文化和智慧的结晶,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汉字在偏旁部首的奇妙组合中,潜藏着丰富的美和诗意。换言之,汉字之美,美在形体,美在风骨,美在神韵。

  然而,近年来,汉字书法领域出现一些“丑书”“怪书”。一些所谓的书法家,为吸引眼球,或为经济利益,背离汉字的书写规范、文化内涵和审美趣味,将汉字笔画和结构进行粗俗、草率的夸张变形。有的只是糊涂乱抹,更有甚者用注射器射墨书写,或用身体某个部位书写,相当于恶搞书法,让人匪夷所思,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丑书”和“怪书”的书法乱象之风已侵袭到信息化字库字体产品领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底,国内有字库厂商近80家,各类字体产品近5000款。一些字库字体的研发者为求新求奇,打破汉字的原有间架结构,把汉字的某部分压缩或扩张,甚至增减笔画,打着“江湖体”的旗号,创造出乌七八糟的写法。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丑书”“怪书”,严重干扰青少年的审美情趣,亟待予以规范。

  汉字之美不容亵渎。以丑为美、以怪为美的字体出现在公共空间,不但不能体现汉字之美,反而会降低全社会的审美水平,不利于培养大众汉字书写的规范意识和审美趣味,也会对青少年产生误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并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当汉字被应用于出版、影视、媒体、展览、广告等面向社会公众的领域时,使用规范应该是基本要求,在网络空间也同样如此。横平竖直、方方正正的汉字之美,不能因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而受到“侵蚀”和影响。对汉字使用不正确、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十分必要,对违背汉字书写规律和审美品位,粗制滥造、拙劣夸张、观感不佳的字体要“零容忍”,杜绝其在现实和网络世界中野蛮生长。

  敬畏汉字就是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汉字是极具代表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标识。公共空间中的汉字规范而优美,会在无形中营造美的氛围,提升大众的审美素养。身处如今的信息时代,要弘扬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出版、影视及相关新媒体等大众传播媒介首先要起到带头作用,自觉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文化使命。而对于字体字库企业而言,应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认识字体字库的意义,主动拒绝“江湖体”。当然,作为书写者,特别是书法家更要珍惜自己的羽毛,主动向“丑书”“怪书”大声说“不”。全社会共同努力,把汉字最美的特征展示出来,让其更好地服务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乐兵)

责任编辑:乔佳新 见习编辑:张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