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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网评:用司法之手拉住“少年的你”

发稿时间:2021-03-09 14:36:00 作者:罗超 来源: 中国青年网

  3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中大篇幅介绍了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所作工作,展示了决不姑息的坚决态度。报告还提到,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但对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依法惩处。

  笔者注意到,就在“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法院曾专门召开发布会,通报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等有关事宜,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据发布会介绍,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将围绕低龄儿童犯罪、校园欺凌等社会关注的问题、司法实践反映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少年审判问题研究。从发展历程来看,少年法庭在全国法院走向普及,是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应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重要举措,也是少年司法护航青春的最新努力。

  近年来,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的案件多次成为舆论焦点,不仅给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了伤害,也深深刺痛了公众的心。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从2001年的12.3%上升到2014年的20.1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心智发育水平不断提升,日趋早熟,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与防治未成年犯罪之间找到平衡点一直是近年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究的重点,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办公室及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司法实践,有助于通过司法措施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系统性工作,也是人民法院面对问题主动作为的成功实践。

  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相应司法理念在不断发生变化,司法矫正方式也在不断升级。在发布会公布的典型案例中,第一起便涉及司法机关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帮助其重回人生正轨。该案中,被告人曾经实施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在案件审结后,法官通过定期跟踪帮教、疏导,指导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在司法机关的帮助下,这名少年不仅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大学,更在大学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并于缓刑考验期满后顺利出国留学,现已完成学业回国工作。这起案例充分表明,司法机关不只关注依法打击犯罪,更注重通过饱含温情的矫正措施帮助未成年人摆脱畸形生长环境。让偏离的青春回归社会才是少年司法的最终目的。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犯罪是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除了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外,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也应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前路仍有很多挑战,但是有理由相信,随着认识不断深入,手段更趋合理,无论是保护未成年人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都将沿着法治的轨道不断完善。司法的臂膀,将及时拉住“少年的你”。(罗超)

责任编辑:何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