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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诽谤叫“我亲笔写的悔过书”

发稿时间:2013-03-28 10:13:50 来源: 大江网 中国青年网

  近日,网曝河南郑州市畜牧局副局长朱纯良强奸女大学生并写下悔过书。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纪检人员在找朱纯良谈话时,朱纯良称悔过书是对方逼迫他写的,但不承认有迷奸、强奸该女子一事。朱纯良已经以对方诽谤他为由,将对方起诉到二七区法院,目前该法院已经受理,将做进一步调查。(3月27日《京华时报》)

  白纸黑纸、按了手印、而且自己也承认是自己的笔迹,那这样的悔过书咋就变成了诽谤了呢?竟然还理直气壮地将别人告上了法庭,无论是恶人先告状,还是奋勇反击,这都会是徒劳之举,光鲜的展示,大声的呻吟,不会掩盖事实的真相。

  虽然说,这是一个有图未必有真相的时代。但是对于当时女子公布的悔过书,朱纯良本人也是没啥可说的,对于真实性是承认的。这说明一点,这个悔过书的内容,都是其本人亲手所写。而对于这样的事实,被推向舆论风口浪尖上的朱纯良说是被对逼迫所写。我们不敢说,这样的逼迫毫无可能。但是我要问这样几个问题:一是人家是如何逼迫你的,用刀子顶着,黑社会逼着,还是拳脚相加?二是逼迫你什么,你一个堂堂的领导干部,她一个草根女子,原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一个小女子拿什么胁迫你一个大男人?三是,你怕她什么,被逼迫的如此惨烈和无奈,写下了如此不堪入目的悔过书,交到人家的手里?其实,这三个问题即使你不回答,即使你来个中国式的“无可奉告”,我一个小百姓也能帮您回答上来:不就是被人家抓住了小辫子吗?

  对于这起事件中的其他诸如迷奸、强奸的问题,我们不是法官,我们也不是警察,对事实的真相没有什么发言权。但是,有些基本事实,却是可以敲定下来的,悔过书的真实性已经无需再去麻烦鉴定机构,当事人自己承认是被“逼迫”的。逼迫不逼迫的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堂堂大局长和那名女大学生有性方面的接触,睡过宽大的双人床。不然就不会有被“逼迫”而成的悔过书了。

  笔者才疏学浅,对“逼迫”、“诽谤”这两个词儿不如朱副局长理解的深刻和透彻。可是,我想告诉如热锅蚂蚁般的朱副局长:苍蝇还不叮无缝的蛋呢?你自己如果真的是比窦娥还冤的话,早干嘛去了,还要傻傻地等到现在?

  郭元鹏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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