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近年来,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取得重要进展,人才总体规模持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但与快速发展的涉外法治实践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实践需求之间的有效衔接。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实践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培养更多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在分类细化中明确培养方向
涉外法治实践覆盖领域广泛、事务类型错综复杂、岗位分工日益精细化,对涉外法治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重心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必须通过分类细化校准培养定位、明确培养方向,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从我国看,随着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向纵深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的内涵持续深化、外延不断拓展。与之相适应,涉外法治人才在功能定位、能力构成和成长路径上将呈现多样性。比如,规则建构类人才主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对话,需要具备稳健的政治判断力、扎实的国际法理素养和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法律实务类人才主要面向跨境争端解决等涉外司法实践,强调对域外法律规则、程序制度和案件运行逻辑的熟练把握;风险管控类人才更多服务于企业“走出去”和涉外经营活动,侧重在多重规则环境中识别、评估和防范法律风险。这意味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不能简单依靠单一模式,必须立足国家对外工作和涉外法治实践需要,在加强专业基础知识培养的同时,明确不同岗位对人才能力的现实需求,进行科学分类培养,进一步明晰能力边界和培养重点。
从国际看,随着全球经贸、地缘政治博弈持续加剧,涉外法治工作正日益嵌入更为复杂的政治环境、经济结构和制度体系之中,呈现出明显的联动性。对此,仅依靠法学学科的单一视角已经远远不够,必须拓展知识边界、引入多元分析工具,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在多学科融合中形成综合判断能力。应当认识到,促进多学科融合并非不同学科内容的简单叠加,而是在涉外法治的基本逻辑框架下引入相关学科的分析视角和研究方法,着力培育既能准确把握规则内涵又能在复杂情境中作出判断的综合能力。为此,应系统推进法学与经济学、国际关系、区域国别研究等学科的有机衔接,把多学科知识融入培养体系,在不同培养方向中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应知识模块,帮助从业者形成对复杂问题的整体分析能力,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国际环境中依法作出稳健理性的判断和决策。
从人才成长规律看,涉外法治工作能力的形成周期较长、专业性较强。这决定了涉外法治人才的成长离不开长期系统训练与实践积累,同时具有明显阶段性和渐进性。遵循这一规律,构建分层递进、梯度清晰的人才培养体系,使不同阶段的培养在目标设定和功能定位上相互衔接、各有侧重,有利于形成结构稳定、运行有序的育人体系。在培养初期可侧重知识结构完整性和综合素质养成,着眼于夯实法学基本理论,通过加强外语运用能力和国际素养训练等,引导学生逐步形成开放多元的法律思维;进入更高阶段应注重专业能力深化与研究能力提升,通过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涉外法治实践前沿,引导学生在持续研究与反复实践中逐步明晰专业定位和发展方向;专项培养阶段应更加注重实战能力的锤炼与经验积累,设置更具针对性的专题培养方向。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
涉外法治能力的形成和提高,需要加强理论知识在复杂实践情境中的内化与转化,这既依赖于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训练,也需要在具体情境中加强实践应用。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有助于更好推动教学与实践紧密对接。
以场景化情境为依托。与一般国内法律事务相比,涉外法治实践面临的不确定性较高,规则适用与策略选择往往同步展开,对从业者的判断力、应变力、整体把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基于这一现实,将国际经贸谈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国际商事仲裁等具有代表性的实务事项引入教学过程,开展情境化、过程化的案例研讨和角色模拟,有助于帮助学生更好理解法律如何发生作用。在模拟谈判、程序推进等场景化情境中,鼓励引导学生围绕具体事实进行规则检索、路径比较和方案选择,能够帮助他们更加直观地认识法律规则背后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等,缩短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之间的距离,使人才培养更加贴近涉外法治工作的现实需要。
以项目式教学为载体。项目式教学是在教师指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并完成完整的实践性项目而进行的教学活动。积极开展项目式教学,有助于引导学生在实践性项目中既验证理论知识的应用价值和成效,又调整优化自身的思维方式与实践路径,最终实现综合能力的稳步提升。为此,可将国家和行业层面的实际需求转化为可操作、可评估的教学项目,引导学生深度参与真实业务流程,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逐步向以能力塑造和经验积累为导向转变,进而与国家涉外法治实践的现实需求实现更加紧密的衔接。
以数字技术手段为支撑。引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能够对涉外法治实践中规则适用、程序选择和风险演化的关键环节进行较为完整的呈现,构建更加贴近实际的涉外法治工作场景。这既有利于为教学提供可重复的训练环境,又有助于拓展训练广度、延长训练周期,使实践教学更加连续可控,为不同地区、不同层次高校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更为均衡的条件保障。同时,数字技术为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提供了现实路径,可以突破地域限制和校际差异,使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学生同步接受前沿理论讲授和高质量实务解析。
在协同机制中拓展成长空间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构建全方位协同育人机制,实现人才培养与国家战略需求的精准对接,为涉外法治实践提供长效支撑。
促进教学与实践双向流动。随着我国涉外法治实践从传统商事领域不断向维护国家安全、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等深层领域拓展,高校与实务部门之间建立稳定深入的协作关系,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可吸纳引入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从业者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建设和实践指导,使课堂教学更加贴近实践需求;也可探索推动高校教师、研究者到涉外法治服务一线加强锻炼或项目协作,使学术研究能够更精准回应涉外法治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打造协同育人平台。通过产学研平台化建设整合多方资源,推动协同育人更加制度化,能够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整体效能。为此,可探索推动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多方力量有机结合,把分散的实践环节转化为结构清晰、运行稳定的育人载体;也可探索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仲裁机构和大型跨国企业等涉外法治实践的真实场景高地,将涉外法律服务流程有机嵌入教学环节,打通人才培养、实践锻炼与专业流动之间的通道,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发力、运行有序的育人共同体。
拓宽职业发展路径。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在国际组织、国际仲裁机构等平台中的任职比例,与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尚不相适应。为此,可加强高校与国际组织、国际仲裁机构、行业协会以及涉外实务部门之间的常态化联系,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国际组织实习、规则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涉外法治实践还广泛分布于跨国企业合规治理、涉外法律服务和国际争端解决等领域,可推动高校与大型跨国企业、专业涉外律所建立稳定的人才衔接机制,使人才培养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此外,支持具有国际组织任职经历或跨国法律服务经验的人才,通过担任实务导师、参与国家智库研究、承担专项课题等方式,将一线经验转化为教学资源和研究成果。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