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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认识论的逻辑建构

发稿时间:2024-05-22 16:21:00 作者:刘运好 来源: 光明日报

   从万物齐一的角度看待自我,从天地并生的角度看待人类,使庄子的认识论超越了“轴心时代”的西方先哲。虽然庄子哲学也以“道”为核心,但是所论之认知原则、心理路径、宇宙观念、价值判断,则建构了主体、自然、社会之间的认知理论逻辑,又极大拓展了老子哲学。

  默然守道的认知原则

   庄子之道,虽然“于大不终,于小不遗”(《天道》),存在于一切现象之中,但是独化于玄冥,不可见之;泰然而自得,不可言之。唯有主体“熙乎澹泊”“游乎混芒”,方可“蹈其大方”(郭象《庄子序》)。也就是说,得乎自然,默然守真,是认知道的基本原则。消解“成心”,荅焉“丧我”,达乎“守真”,是这一认知原则的理论三层。

   “成心”,是默然守道的理障。唯有摆脱“成心”,才能默然守道。《齐物论》说:“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以无有为有。无有为有,虽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独且奈何哉!”庄子悲观地认为,众人生来愚昧无知,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却又偏偏“师其成心”,皆按照自我预设的价值认知,作为价值判断及主体行为的标准而评判“是非”。这种出自“成心”的是非本不存在,人们却固执地认为是客观事实。在这种状态下,即使神明的大禹也丧失了明智,更何况世俗凡夫!所以“成心”是阻碍正确认知事物本质的一大理障,唯有断灭“成心”,才能默然守道。

   “丧我”,是默然的心境表现。若要摆脱“成心”,必须在主体心境上“丧我”。《齐物论》说:“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颜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汝闻人籁而未闻地籁,汝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子綦凭几坐忘,凝神遐想,妙悟自然而仰天感叹,物我兼忘而兀然独处。所以子游向他请教如何才能达到这一精神境界。所谓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就是一切荣辱是非,不存于心,达到忘我的境界。忘我,也就得之天籁,即得自然之本真,后人把这种心理境界称之为“天真”(林希逸《庄子口义》)。宋苏轼《自题金山画像》所谓“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就是说自己已经超越人生得失,享受自由人生,苏轼正是在庄子的境界中获得了精神解脱。

   “守真”,是守道的生命状态。“丧我”的境界本质上就是主体“守真”的生命状态。《齐物论》又说:“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为使。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眹。可行已信,而不见其形,有情而无形。百骸、九窍、六藏,赅而存焉,吾谁与为亲……为臣妾乎?其臣妾不足以相治也。其递相为君臣乎?其有真君存焉。”自然生我,我禀自然,天之自然也就是我之自然,所以我的百骨、九窍、六腑皆自然而生,虽各司其性,却不分主次,唯是天机自张、率性而动而已。庄子的意思是,虽然忘物忘我,对世界一无所取,却又并非有意抑制生命的本能,而是保持生命的自然状态,这也就近乎道。他承认宇宙万物以“真宰”为宗主,而不见其迹;有既定的运动规律,又不见其形。如同人体的四肢百节,位置不同,功能有异,但其中却存在着一个支配身体运动的自然规律,这就是“真君”。所言之“真”,即自然之道,在万物曰主宰,在一身曰真君。守真,也就是守道的生命表现。

   消解“成心”及“丧我”“守真”,虽无严密的因果逻辑,却构成互证生生的关系。三者既是认知的心理前提,也是认知的理论原则。

  心斋坐忘的心理路径

   从理论上说,“丧我”“守真”也是心斋坐忘的心理内容;而摆脱“成心”则是治政的前提。《人间世》将辅佐治政分为三类:一是与天为徒,内心诚直,无贵无贱,遗荣辱,不求名,不求善,犹如童子,纯心直往;二是与人为徒,外形委曲,举手投足,磬折曲躬,俯仰拜服,循规蹈矩;三是与古为徒,内心诚直,敢于谏诤,效仿古代忠臣,追求建功立业。三种类型皆“师其成心”,尚未达到无心而付之天下的境界。为此,庄子提出了三条摆脱“师其成心”而认知“道”的心理路径。

   “心斋”,是认知道的心理前提。《人间世》在否定辅佐治政的三种类型之后,假借仲尼与颜回的对话,提出“心斋”的概念。“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治理天下不可“师其成心”、任意而为,唯有“心斋”方可为之。所谓心斋,并非绝对的心空,而是专注一物,凝神一志,心境寂静空明。由听之于耳、心止于视听之境,转向听之于心、心止于虚静空明;再由听之于心的虚静空明,进入听之于气、心止于知觉不生,这也就是虚心待物的心理状态。一旦进入这种心理状态,就可以妙观真道。“听之以气”的本质是生命直觉,故“心斋”也就是直觉观道。

   “坐忘”,是认知道的心理特点。《大宗师》也假借仲尼与颜回的对话,描述“坐忘”的特点:“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庄子这篇文章糅合了《老子》“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第四八章)的理论,以损为益,即心境日去世俗之累而渐益其空。损与益构成相反相成的辩证关系。颜回通过修养心性,逐渐遗忘仁义礼乐的外在束缚,回归自性,最终达到“坐忘”的境界。所谓坐忘,就是“既忘其迹,又忘其所以迹”,“内不觉其一身,外不识有天地,然后旷然与变化为体而无不通也”(郭象注)。当现象与本原、自身与外物皆空无所有时,才能以空明寥廓之心通乎大道。要达到这一境界,就必须离形去智,“既悟一身非有,万境皆空”,且“内除去心识,悗然无知”(成玄英疏),即心无执念,不滞于理,冥然同乎自然之道。

   “撄宁”,是认知道的心理结果。《大宗师》说:“吾犹守而告之,参日而后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后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其为物,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其名为撄宁。”道存于心,不可学而得之,必须经历“外天下”“外物”“外生”——遗忘一切乃至于生死的心性修炼过程,才能达到空明澄澈而后“见独”的境界。“夫至道凝然,妙觉言象,非无非有,不古不今,独往独来,绝待绝对。睹斯胜境,谓之见独。”(成玄英疏)简言之,“朝彻”,是清明澄澈的主体心境;“见独”,是洞见大道的精神境界。这一境界能“不古不今”,突破时间的限制;“不死不生”,突破生死的执念。但是,作为现象存在的道,既拯济无方,送死迎生,又任物自性,或生或灭,自然成之。这种萦物而动、应物而静的心境即谓之“撄宁”。

   心斋、坐忘、撄宁,既是主体直觉道的心理路径,也是心性修养的三层境界。与默然守道不同的是,从心斋、坐忘到撄宁,存在着心理生成上的逻辑次序。

  浑沌一体的宇宙观念

   庄子将直觉道的心理路径引入宇宙认识论,遂形成宇宙浑沌一体的观念。对宇宙生成、特点及运动规律的终极追寻,一直是先哲关注的焦点。邹衍“五行说”、董仲舒“天人说”及王弼“本无说”是其代表。庄子认为无限性、整体性、呈环形运动,是宇宙的基本特点。

   宇宙是无限的存在。庄子从生命哲学的视角论述宇宙时,否定了宇宙的现象存在,认为现象只是“无形”的表征。《庚桑楚》说:“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本剽者,宙也。”宇宙的空间虽是真实,却无来处;时间虽有长度,却无本末。然而,“无形”也正是宇宙无限的直觉表征。《齐物论》又将古人对宇宙的认知分为三类:一是天地间未曾有物的存在;二是天地间虽有万物,却无彼此界限;三是万物虽有彼此界限,却无是非区别。第一种认知是“至矣,尽矣”,真正妙得宇宙之本。因为,“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宇宙有开始,有不曾“有”的开始,甚至连“不曾有‘有’”的开始也没有;宇宙有“有”,也有“无”,有未曾有“无”的无,甚至连“未曾有‘无’”的“无”也没有。绕口令式的论述,旨在说明宇宙生成玄之又玄,不可说有说无。一切现象,只是“以有形者象无形者”,即以有形的现象描述无形的本体——道。作为宇宙生成本原之道,其特点是时空上无穷无尽,不可用语言加以界说。这种对宇宙的无限时空体系的认知,显然也超越了“轴心时代”的先哲。

   宇宙是浑沌的整体。庄子继承《老子》宇宙生成于“道”的本原论,论道之的特点:“有情有信,无为无形”;“自本自根”;“生天生地”“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大宗师》)。道,虽是超验的存在,却真实可信;虽以自身为本根,却生成天地日月。道既是宇宙的生成本原,那么道的“自足性”必然决定宇宙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应帝王》说,南海之帝名倏,北海之帝名忽,中央之帝名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为了报答浑沌“待之甚善”之恩,试图为浑沌开凿七窍,“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成玄英疏:“南海是显明之方,故以倏为有。北是幽暗之域,故以忽为无。中央既非北非南,故以浑沌为非无非有者也。”中央之地,没有具体方位,没有“有无”界限,若“以有形者象无形者”,即称为“中央”“浑沌”。于是中央、浑沌也就成为宇宙的表征。因为倏忽二人心存“有”“无”的界限,无法理解“非有非无”之境,以人为的手段破坏了这一境界,导致悲剧的产生。这说明宇宙既是无限时空所构成的一个系统,就不能破坏其完整性。所以《齐物论》特别指出:宇宙虽大,仅如“一指”;万物虽繁,唯如“一马”。任何试图截然分别指与非指、马与非马的界限,都是主体对无穷宇宙带有“成心”的判断。

   宇宙呈环形的运动。庄子在论述宇宙本原、整体特征后,又以“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齐物论》),概括其运动特点。从宇宙观上说,事物本无彼此,不存在确证“彼此”存在的相对物。所谓“彼此”,只是基于“成心”的认知而已。非彼非此,才是“道”的枢纽。这个枢纽存在于“道”的圆环运动之中,圆乃无始无终,故可顺乎万物以应无穷变化。这与老子论道“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第二五章)的运动特点完全一致。庄子的深刻在于:他没有否定事物的变化,只是强调所有变化皆“复通为一”,其内涵也即如今天所说的“合规律性”。《齐物论》又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分与成、成与毁,只是主体认知的现象差异,自此见之是“分”,自彼见之是“成”,反之亦然。然而现象万殊,生成的本根不二,以道观之,皆贯通一体,故通达者不执“成心”,无为而任物之自为。因物自然,而不问所以然。如若劳役精神,界定为一理,则惑于“朝三暮四”的形式变化,反而不得大道混同的至理。“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即不执“成心”,心止于宇宙循环之道,二者并行不悖,却又复通于一。

   对宇宙的无限性、整体性以及封闭性的环形运动特点的终极认知,突破了“九州”认知的局限。这种宇宙认识论,不仅超越了那个历史时代,也具有现代科学的意义。

  方是方非的价值判断

   庄子将直觉道的心理路径引入社会认识论,又得出方是方非的价值判断。庄子由“道未始有封”“万物与我齐一”,推导出“方是方非”的价值判断。这种价值判断,表层看,是一种悖论;深层看,则揭示了是非产生的本原。他从概念、主观、彼此分别三层,揭示其原因。

   是非属于概念判断,是主观认知的抽象,彼此之间不能互相证明。“大道不称,大辩不言”是庄子的基本观点,所以“不称”“不言”,是因为任何概念语言都蕴含主观判断的元素。所以《齐物论》说,我与你争辩,无论胜负,都不能证明自己辩说之理是“是”或“非”,更不能证明二人辩说之理皆“是”或皆“非”,因为你我的认知都具有主观性,二者“不能相知”。即使请求他人评判,人皆愚昧,“吾谁使正之”?他人的评判无论是同乎你、异乎我,同乎我、异乎你;或是同乎你我、异乎你我,皆无法证明谁是谁非,因为你我与他三者也“不能相知”。简单地说,一切主观判断,“或是则非是,或非则非非。俱是则无非,俱非则无是”(成玄英疏)。之所以造成这种认知悖论,因为是非属于价值判断。价值判断不同于伦理判断,具有强烈的主观性、阶层性、族群性,受意识形态、权力意志的制约,所以各是其是、非其非,论辩双方既无法自我证明,也不能彼此证明。唯有“和之以天倪”,以“是不是,然不然”的态度,亦即遵循自然规律,适应事物变化,不以主观成见判断是非,才能在无判断中获得正确的判断。

   是非源于主观判断,具有极大的局限性,不具有普遍意义。《秋水》说,万物的大小、有无、是非都是相对的存在,从“大”“有”“是”的方面说,皆是“大”、是“有”、是“是”;从“小”“无”“非”的方面说,皆是“小”、是“无”、是“非”。之所以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判断,乃源于主体的认知局限。如秋水灌河,汪洋辽阔,是其“大”,然见北海,则望洋兴叹;北海浑灏无涯,不见水端,是其“大”,然“计四海之在天地之间也,不似礨空之在大泽乎”。此外,“精,小之微也”,因为“视细者不明”而谓之“无形”。“自细视大者不尽,自大视细者不明”,是主体难以避免的认知误区。如果将这种认知误区引入价值判断,必然得出可或不可、然或不然的谬误结论。故《齐物论》说:“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可与不可只是主体判断,但是大道周行,化育万物,有“可”而成之者,有“不可”而成之者,都是自然而然的现象。主体却“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郭象注),必然违背了宇宙万物的然和不然、可和不可的统一性。如梁与柱、丑与美、宽大与奇变、狡诈与妖异,世情所见万殊,以道观之,本来无二。所以说一切价值判断都是主观成见,并非客观存在。

   是非生于彼此分别,只存于主体的视角转换之中,并非真实存在。《齐物论》说:“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宇宙万物都是自然存在,并无彼此分别。唯因各自从自我的立场出发观察世界,才有彼此分别。从此的角度看,他物皆为彼;从彼的角度看,此物也是彼。如此循环论证,所有事物既是此而非彼,又是彼而非此。实际上,彼和此只是视角不同的认知假象,推求本原,二者皆不成立。同理,可与不可、是与非,也是如此。可见,对于是非、可不可的认知,完全取决于主体的视角,皆由“成心”所产生。所以圣人不以既定的是非为观照点,而是“照之于天”——以自然规律为观照点,因而不存在是非、可不可之间的界限。由此可知:此就是彼,彼也是此,也不存在彼此不同的是非标准和现象分别。与其执念彼此、是非,不如客观呈示万物的本然状态。简言之,一切是非皆因主体以自我为视角而产生彼此分别的误判。唯有消解主体“成心”,以宇宙自然的视角观照万物,才能在无判断中得出合规律性的判断。

   庄子批判以自我为核心的价值判断,试图消解一切形式的价值判断。而考察其本质,恰恰是试图建构一个符合事物本然状态的价值判断。解构与重构,既昭示了庄子价值论的悖论存在,也昭示了庄子价值论的理想原则。

   (作者:刘运好,系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梁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