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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规矩让“去乌纱”有理有据

发稿时间:2015-07-31 12:37: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近日,中央重磅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下称《规定》),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增加了5种问责情形,该规定为干部能上能下明确了“规矩”,使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领导干部再也无法尸位素餐、得过且过,有关部门摘起“乌纱帽”来也更加有理有据,打破了“当官只会越当越大”的怪论,彰显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鲜明导向,激活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一泓清泉”。

  明确“去乌纱”的渠道,是对不守规矩者的警示。《规定》把问题明确,对于不认真履责、不洁身自好的干部,即便是领导也不能享有特权。古人云,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所以,对领导干部的处罚必须更严厉,因为其违纪造成的影响比一般干部更恶劣。以《规定》明规矩,让领导干部们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身边人需要管,不能再以不清楚为由进行搪塞乃至以此逃避责任。如此,既有利于建设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也益于打造风清气正的官场。

  乌纱去不去,群众说了算。《规定》中有两个不得不大加笔墨的地方:一是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必须予以调整;二是在考察核实阶段“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实事求是地说,这两点可谓将民意导向体现的淋漓尽致。群众说了算,是对领导干部的有力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领导干部是否真正在干事、是否在干好事,群众往往最有发言权。《规定》狠抓“群众意见”,直击为官不为等问题,更能对领导干部形成鞭策,使他们千方百计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想来,群众也会少了“昂昂乎庙堂之器,果能建伊皋之业耶?”的疑惑吧。

  制度的关键在执行,再严的规矩不落于实处,大抵是空谈罢了。众所周知,制度悬空、没有真正落地,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不真刀真枪地抓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发挥不了作用。畅通“去乌纱”的渠道,必须从实处着力,狠抓落实、重抓落实,舌绽莲花,只说不做,要不得,绝不能单单满足于口头重视、会上传达,必须将每一项要求落到实处。要搞好制度的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落实领导责任增强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遵循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规定动作不走样,细化操作标准不变通,使制度成为“硬杠杠”而不是“橡皮筋”。当然,也要避免“去乌纱”成为某些家长式领导集权的“利器”,更不能将“下”的干部一棍子打死,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确保《规定》精神有序和谐“不跑偏”。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规矩初立,要以《规定》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于广大领导干部“昂昂乌纱”之上,彻底铲除懒、慵、散的思想土壤,真正把符合“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等标准的干部用起来,使他们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和班子的带头人”,不断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程,力促伟大中国梦的早日实现。(蒋妥)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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