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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护眼灯安装费近600元,校园采购岂容“狮子大开口”?

发稿时间:2026-01-29 09:11:00 作者:任冠青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市场上单价不足200元的护眼灯,校园采购价却高达780元——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的“反常理”悬殊差价引发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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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学校护眼灯改造工程是将教室中的传统灯具更换为符合健康标准的LED护眼灯,近年来各地正陆续推进完成这项改造工作。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工程项目中,中标方以137.934万元的价格,完成了县里158间教室内的护眼灯更换。

  根据当地提供的成本核实情况,采购流程似乎步步齐全,不仅程序合规,“履行了必要的立项、审批及政府采购等相关程序”;且预算合理,项目批复采购财政评审预算“未超出批准的投资额度”;价格也合适,中标价格“未发现明显偏离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的情形”。

  但记者调查发现,七八百元的护眼灯单价似乎“贵得离谱”:在同一年度,苏州市公办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项目中标单价为176元,且采购价包含了安装、拆旧、教室恢复、交通运输等服务;重庆一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160多元的单价中标了类似项目。一位长期关注中小学智慧化项目的小学校长表示,200元左右的单价是良心价,超出过多或存在套取财政资金之嫌。

  采购程序“走全了”,为何中标单价却是市场价格的三四倍之多?“只选贵的,不选‘对’的”背后,到底存在哪些猫腻?

  其实,在该项目“程序齐全”的表象之下,不少环节似乎都经不起认真推敲。比如,项目在询价环节存在明显缺失,导致预算项目金额与实际采购需求不符,使得预算约束减弱。公示信息显示,该项目最高限价为139万余元,分摊到每盏灯的单价约800元。对于这一明显有违常理的价格,当地教科局和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却表示“询价报告为第三方公司出具”。

  可事实上,“无预算不采购”,通过规范询价确定科学合理的预算,是规范采购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政风险的关键一步。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一般来说,类似集中采购时应成立询价小组,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的加入,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采购方对市场情况缺乏了解的不足。即便当地有关部门称由第三方出具询价报告,也不应在不加辨别的情况下,对明显偏离市场价的询价结果“照单全收”。所谓“教科局和财政局都存在人员紧缺、业务繁忙”“不具备研判专业能力”等说法,更像是敷衍塞责的理由。

  再如,据调查,在乡宁县这项护眼灯改造工程项目中,存在“附加服务费明显高于主材费”的倒挂现象:七八百元每套的护眼灯中,安装费高达近600元。正如有专家指出的,“安装费远超灯具本身,说明采购执行能力存在问题”。

  重重迷雾之下,一些关键问题显然应当被进一步追问:政府采购本意为节约财政资金、提升使用效益,评标通常遵循“合理低价中标”,涉事项目“择高而购”背后,是否存在形式化审批、围标串标等问题?设置价格虚高的“拦标价”,到底是由于采购方“不够专业”、缺乏成本控制意识,市场竞争不够充分,还是有意为之、询价时选择性参考高价案例?如果是市场竞争不充分,那么当地是否存在投标环境不健康、外地企业不愿参与等问题?

  校园采购大多动用的是公共资金,理应精打细算,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讲求效益等基本原则,采购价“贵到离谱”,本质上就是在浪费公帑。要杜绝此类乱象,还需加强对采购各项流程的细化监管,在预算约束、可行性研究、询价规范性、招标公正公开性等方面堵上漏洞,从而实现真正的“阳光采购”。

  撰文/任冠青

责任编辑:张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