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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聘刑满释放人员,是包容还是冒险?

发稿时间:2025-08-24 09:20:00 作者:席聪聪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8月23日上午10点,河南新乡胖东来新店正式开启岗位招聘。随后,大量求职者迅速涌入在线投递系统,导致页面一度崩溃无法打开。仅45分钟后,招聘页面便显示,所有岗位接收的有效简历数量均已达到岗位要求,投递通道现已关闭。

  其实,这场招聘在开放投递简历之前,就因一个特殊安排引发广泛关注。根据此前报道,该店开业计划招聘900名新员工,其中专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了20个岗位,“仅限河南地区人员投递”。

  消息发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场上呈现出两种鲜明的观点:部分网友认为,这样的做法体现了对有“前科”人员的包容与接纳,纷纷点赞“不愧是胖东来”;另一部分网友则表示担忧,觉得在超市这类人流量大、环境复杂的场所录用有犯罪记录者,可能会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直言胖东来这一做法“过于冒险”。

  面对争议,8月10日深夜,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在社交平台发布“关于招聘刑释人员的说明”。他表示,此次招聘是基于人性的善良和美好,希望各个群体都能够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有尊严地生活。那些曾经犯过法的人,“其实在接受刑罚之后,已经是平等的合法公民。我们应该帮助他们拥有再次融入社会、具备相应的美好生活的能力!”

  时隔四天,8月14日晚间,于东来又在社交平台发布《胖东来对刑释人员的面试题》。试题有三项,分别是对违反法律的反思总结;正确的认识和评价自己的价值;以及对未来的规划。其中,对违反法律的反思总结方面,试题要求刑释人员思考分析犯错的原因、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于东来解释说,“这个问题也是帮助更多人面对问题矛盾的时候,如何正确解决,避免误入犯罪、造成后悔遗憾。”

  从上述一连串回应不难看出:尽管胖东来坦言这是首次开展此类招聘,“在这些方面也不成熟”,但显然不是“一拍脑袋”的莽撞决定,而是做了较为周密的考虑与规划。单从这一点上,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只是一个开始——就像于东来本人说的那样,“先让中轻度犯罪的刑释人员加入到团队中,再逐步开放合理名额给中重度犯罪类型刑释人员,带动更多走过弯路的人实现美好生活”。

  我国监狱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具体到就业层面,这一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存在两类法定限制。一类是特定职业的绝对禁止,比如公务员法、教师法等,明确部分岗位不得录用有犯罪记录人员;另一类是关联性限制,即不得从事与其犯罪有关联的行业。除以上法定限制情形外,其他职业领域理论上均应向刑满释放人员开放。这一制度设计既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与安全,也为改过自新者保留了合理的发展空间。

  不过,现实图景远比法律条文更为复杂。澎湃新闻近期的相关报道提到,我国每年数十万名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再就业率不足40%,近三成因“前科标签”被直接拒之门外。报道中的个案显示,有人已走出高墙数年、仍四处求职,却因犯罪记录被拒之门外;有人靠打各种零工生存,创业计划也因背景筛查“梦碎”……

  企业与公众的顾虑不难理解,确实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尤其是对于企业来说,聘用有犯罪记录者,往往意味着需要承担更高的管理成本和潜在的舆论风险。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量下,大多数企业倾向于选择规避风险。也正因此,胖东来此次主动打破 “前科壁垒”的招聘探索,更显其不同寻常的胸怀与社会意义。

  事实上,一个重要的宏观司法背景不容忽视。2024年8月,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曾介绍,当前我国“轻罪案件已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严重暴力犯罪人数较2004年同期下降62.5%。这一犯罪结构的变化,恰恰为更多企业探索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减轻公众的抵触情绪,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社会条件和现实可能。

  此外,通过检索关键词可以发现,当前不少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助力。比如,哈尔滨市就业服务中心与哈尔滨监狱合作共建就业推介基地,打通临释人员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广东多地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将其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招聘……

  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为“回头的浪子”开辟就业通道,是对改过自新者的实际支持,也是社会治理的有益尝试。这条路或许漫长,仍需要更多探索,但在“包容”与“冒险”之间的这份抉择,本身就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朱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