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更长远、全面的角度考虑如何平衡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
一周之前,一场发生在铁轨上的悲剧,夺去了一条年轻的生命。10月29日,南京南站官方通报称,27日傍晚,一头野猪侵入仙宁线南京南站至紫金山东站间的高铁联络线,与D5515次动车相撞,引发设备故障停车,途经南京南站的部分列车晚点。D5515次随车机械师下车排查处置故障过程中,被邻线限速通过的列车碰撞,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据《中国经营报》消息,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为27日傍晚5时08分左右,一辆动车行驶至紫金山东站至南京南宁安场间上行线K304+838m处时,司机感觉到列车撞击到异物(野猪),最后停至K305+407m处。尽管该班列车机械师罹难的直接原因,是其检查时身体侵入邻线,导致其遭临线列车撞击。但是,正如许多网友所感慨的,若不是那头突然出现的野猪,这名年轻人和其所在列车,原本不必面临这样的风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野猪只是动物,当然不能为事故“背锅”,关于这场悲剧的责任划分,还应以铁路客运部门的判断与处理为准。但是,就算这名年轻机械师之死与诸多因素有关,野猪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都是整个事件的起点。更重要的是,在南京市,野猪数量逐步增加、“入侵”城市的情况早就不是新闻,且已经持续多年。在这一背景下,这场高铁事故,再次引发了舆论关于南京应如何治理“野猪之患”的讨论。与此同时,超出一时一地的范畴,人们也由此开始思考,如何在未来更好地平衡野生动物保护与城市发展?
对此,不乏动物、生态领域专业人士通过媒体发声。其中,江苏生动物学会理事周威在澎湃新闻发文,对南京野猪泛滥的背景与前景作出详细分解。文章指出:野猪泛滥,其实是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副产品”。在南京,很多国家一、二级珍稀野生动物都有较大规模的种群存在,是生态环境向好的力证。但是,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又使得城市不断向山区拓展,人类活动空间与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边界日渐模糊。
就对策而言,许多网友都认为,让当地民众自发狩猎野猪是最直接的办法。对此,《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何建峰在一篇记者观察中也表示:“野猪下山为害,怎么办?猎捕不失为有效办法。2023年6月,国家林草局将野猪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除名’,使其不再享有特殊地位。近几年,全国多地为调控野猪数量,公开招募‘赏金猎人’。比如,安徽省金寨县曾发文规定,每年10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可在全县所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外狩猎,猎获野猪由所在乡镇政府按10元/斤标准收购后集中无害化处理。通过猎捕,多地防控野猪危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不过,开放狩猎在部分地区可行,不代表在所有地方都可行。周威在文章中便提到:“野猪已经被移出‘三有’动物名录,通过科学组织捕猎来控制其数量、减少其致害性,是一个比较直接的办法。不过,我国的很多野猪栖息地都在自然保护区内……这些区域都是禁止狩猎的。此外也有专家指出,一旦开了狩猎的口子,狩猎枪支管理、捕猎装置的贩卖和使用管理如果不当,很可能殃及其他野生动物,让经过巨大努力取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恢复成果功亏一篑。”
因此,作者认为:“需要建立起一个多层次的防范和补偿体系,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又要维护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提出了“建立统一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在野猪活动频繁的路段加装防护设施、安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在城市规划中预留足够的生态空间”等具体、务实的建议。
从更根本的层次上讲,治理野猪侵入城市,还涉及观念问题。对此,光明网评论员文章以《“猪进人退”,敲响警钟》为题,直白地提出了这一点。文章写道:“维护生物多样性有重要意义。但是,走到‘猪进人退’这一步,或意味着它突破了合理的边界。野猪进入城市、威胁到高铁安全,已为这种合理边界的失守敲响了警钟。是时候,有更多有效的行动了。”
具体而言,文章指出:“野猪退出‘三有’名录后,到底能不能大范围捕猎,是否应该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以及如何控制其中的风险,都还需要形成更大的共识。有专家就指出,如果想有效控制野猪,一是要重新审视‘不可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二是要合理考虑野生动物利用相关政策;三是要加强科技手段支撑与应用;四是要将私人猎杀与政府猎杀协同起来,同时要鼓励对野猪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防控成本,并为防控获取资金与动力。这样的建议,值得决策层聆听。”
对此,年轻人的想法值得一听。事发后,红网刊发重庆大学学生聂晓蕾、胡涵柯的文章,针对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如何平衡表达了见解。文章写道:“野猪与人类的‘领地之争’,实质上是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之博弈的缩影。野生动物在自然食物链扮演着重要角色,就地保护等措施是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的必然要求,但是,具有强大适应能力的野生动物在城市周边地区快速繁殖,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面对此类问题,既不能简单地采用捕杀等手段削减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也不应忽视或回避它给城市管理带来的冲击。从更长远、全面的角度考虑如何平衡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构建科学的预防机制和合理的补偿体系,是有效应对城市化进程中各类生态难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所在。”(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