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一起“大学生集体退货”事件引发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6月10日,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被曝有学生集体退货400余件网购裙子,其数量之多令人咋舌。网传视频显示:被退回的包裹在地上堆积成山。商家表示很多衣服没有包装袋、有异味,严重影响二次销售,其损失超8000元。事发后,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通告,对此回应称:“经查,确实存在‘一部分学生使用过后退货’的情况。学校已对涉事学生批评教育,并安排专人积极与商家沟通联系,表达歉意,商议解决措施。下一步,学校将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育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我们不难看出一些学生到底怎么想的——因为学校有演出活动,需要统一着装,就集体购买了这批演出服,但演出服只需在彩排、表演时穿着,之后留着也没什么用,既然如此,趁着售后时限还没过期,直接退货退款,岂不是可以不花钱白穿?这个“漏洞”是如此明显,以至于此前多所高校的学生使用过相似套路,令受害商家叫苦不迭。有人可能心存侥幸,赌的就是商家自认倒霉,不跟学生计较。但长远来看,即便这样能省下一点钱,也是以个人信用乃至所在高校与学生群体的声誉换来的,其结果注定得不偿失。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网购平台允许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退货退款,为什么大学生不能“利用”这些规则给自己省钱?反过来说,如果多数人都认为这些大学生不对,网购平台又为何不将这个“漏洞”彻底堵住呢?对此,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其第132条亦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事实上,平台也好,商家也罢,都很清楚售后条款存在被人恶意利用的可能性,之所以设置相对宽松的退货退款条件,就是为了给更多尊重规则、恪守诚信的普通消费者提供便利。如果规则总是要为那些恶意“钻空子”的人调整,市场环境难免会不断恶化。从这个角度上看,以违背诚信原则的方式“利用规则”,也是在透支大环境的宽容度,最终只会造成“多方共输”。
尽管人人都懂这些道理,但近年来,总有“大学生集体退货”的新闻不时出现。一方面,这是因为大学生经济不独立,对金钱更加节省、敏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刚刚成年步入社会,其道德观念、行为规范仍处于成型阶段。
一件演出服的价格,在已经工作的人看来,或许不贵,但对生活费有限的大学生而言,可能已经足以诱使他们做出轻微越轨的不当行为。对此,社会舆论在对其加以批评的同时,也应思考:如何通过教育与合理的制度安排,使大学生更好地树立诚信意识,在人生的起步阶段行得正、走得稳。
以 “退货演出服”这件事来说,高校方面应该如上述涉事学校的通报所说,“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但在更根本的层面上,校方也应思考:在学校、院系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中,是否应当尽可能减少学生的经济负担,少让学生“自费”解决问题?许多高校在组织合唱比赛等集体活动时,都会为学生公费购置演出服,并且采取“旧服装复用”等方式节省支出。尤其是在那些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活动中,校方更要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不要人为给学生制造可能使其“误入歧途”的压力。
而在思想道德教育这件事上,高校对学生的引导也应超越口号和教条,需要深入到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具体问题之中。只有这样,才能在学生的人格成型关键阶段,给予他们必要的指导,以防在一些小事上做错、走偏。(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