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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要不要抚养幼弟,不只是法律问题

发稿时间:2021-04-09 09:09:00 作者:白毅鹏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父母去世,姐姐是否必须抚养幼弟?这个最近热议的话题,也是电影《我的姐姐》中聚焦的内容。该片讲述了女主人公安然在父母突发车祸、不幸身亡后面临的两难抉择:从小受父母重男轻女对待的她,希望通过考研摆脱父母的“安排”,父母离世后,却给她留下了年仅6岁的弟弟。主人公要照顾原本情感疏离的弟弟,不得不改变人生规划。到底是追求个人理想,还是承担“长姐如母”的义务呢?

  电影还呈现了家庭冲突、婚姻恋爱等一系列复杂的性别议题。电影外,更真实紧迫的事件正在上演。据浙江电视台报道,杭州有一名00后女孩跳河,因为其父母离异,要拉扯家中的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生活的重担让她不止一次想过自杀,对此当地妇联已介入调查。

  姐姐是否必须抚养幼弟,在法律上并非很难回答。《民法典》首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其他监护人的顺位问题。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兄、姐是仅次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位监护人,只要兄、姐具备监护能力,那么便具有这样的法定义务。但这个议题的复杂性,不在于厘清法律关系,而在于抚养幼弟本身的艰辛不易。

  监护人的确定要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从而让被监护人利益最大化,更好呵护被监护人的成长。但那些具备监护能力的姐姐,往往都有工作生活,需要去努力忙碌拼搏。电影中有个细节,是6岁的弟弟要吃包子,而姐姐却只准备了牛奶、吐司和鸡蛋,小孩挑食任性是天性使然,这展现出成年人在照顾未成年弟妹时,要拿出耐心和细心。这种对待亲人的态度、照顾孩子的细致程度,往往依靠亲情自觉,法律难以约束和监督。

  在家庭本位的价值观中,抚养弟妹符合“长姐如母”的大义,但在个体本位的时代,不遗余力实现个人价值同样诱人,也能获得社会舆论的理解支持。

  社会应当看见并尊重女性的价值追求,女性不应为了家庭而一味地牺牲付出。尤其在一些啃女困局中,被啃的女性身不由己、无法逃离,而啃女家庭啃得理所应当、心安理得,甚至啃出了家人的不劳而获、坐享其成,这些女性被家族亲情绑架拖累,沦为家庭无度索要的“工具人”,这样既伤害了当事女性,也透支了家庭亲情。

  性别议题的背后,是人生存发展的问题。要知道,在父母去世的家庭,长兄同样如长姐一般面临抚养义务。对未成年孩子来说,还涉及对他们的权益保障。这些父母突然离世的孩子,是社会保障体系需要甄别帮扶的对象。

  另外,以杭州事件为例,父母离异后依然是法定监护人,这名00后肩上的责任,本应由父母承担。有关部门的介入,不仅要给这个女孩予以当下的帮助,更要走法律渠道,让法定监护人主动承担责任,支付赡养费用、履行抚养义务。

  父母丧失监护能力后,除了确定法律上的监护关系,成年兄姐和幼弟幼妹间,始终有着剪不断的血缘亲情联系,这条纽带决定了彼此的关怀、需要和依偎,是天然存在而无法割舍的。这注定了个人的价值追求,不可能撇开情感不论,对身在其中的人,两难的抉择将成为持续的人性考验。

  对于出现意外变故的家庭,社会保障或公益救助应当及时倾斜,有关部门要及时关注,避免出现监护空白。希望社会也能以善意对待他们,对那些抚养孩子的兄姐的工作、生活、婚恋予以必要理解关怀。家族同样应该成为互助体,当有的成年人要奔赴个人理想时,通过求助家族亲戚支持,帮助自己临时监护弟妹,也有助于平衡好自己的理想和责任。

责任编辑:朱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