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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警示下合力拱卫农民工薪酬权

发稿时间:2017-10-11 09:51:00 作者:谢伟锋 来源: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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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人社部日前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在管理办法中,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这一举措受到网民的高度关切。

  欠薪行为不仅丧失信用,更是对社会公平和秩序稳定的触犯,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这些突破底线的行为,法律也有过多方的规定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就有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在法律的支撑下,各地各部门纷纷制定了相关条例,对拖欠农民工的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譬如,2017年年初,河北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等部门就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黑名单,起到了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效果。

  当前,经济发展在民间积累出丰硕成果,城镇化也催生了新的生活趋势,农民工这一在改革开放时期所涌现出来的劳动力输出,也引来了“新常态”下的变化。客观而言,在市场大环境下,绝大多数农民工早就不是弱势群体,相反,因为劳动力价值的线性增加,农民工报酬也水涨船高,好的手艺人更是奇货可居。不过,虽然整体迎来了好的时代,但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以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是时有存在。早些时候,农民工拜河神讨薪、扮元芳讨薪,都是一时的新闻,但职能部门一直都在加强这方面的抓手,尽最大努力保障广大农民工兄弟劳有所得。此次,人社部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也正是继续加强政策和执行上的强势高压。这是进步,也彰显决心,但更重要的是让“黑名单”发挥好警示作用。

  从过往来看,“黑名单”制度已呈现逐渐加码的态势。这也是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扎紧藩篱,避免以往“牛栏关猫”的尴尬。大量使用农民工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在经济发展中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起到解决就业和增加税收的作用。为保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并持续地维持好社会的稳定情绪,这些应有之义,都要求农民工收入要有强有力的保证。而要保证农民工的薪酬要合力拱卫,不仅仅是单单解决钱的问题,而是要从制度层面全面、合力地进行拱卫。

  这次,人社部印发管理办法中,就明确指出“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可以看出,这其中,银行、工商、税务、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部门,在这个链条上都有自己的抓手可以作为,也能够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闭环。多部门合力的关键,就要求在打破信息孤岛、加强资源共享以及在增强联合惩戒方面,各个部门能够形成联动,而非是“一个人在战斗”。只有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得以落实,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才能够得到真正保障。

  千千万万个奋斗在祖国各个岗位的农民工兄弟,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发扬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为自己的温暖家庭添砖加瓦。他们是我们这个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力军。对他们的尊重,就是对劳动的尊重,对他们劳动报酬权益的合力拱卫,才是最好的尊重体现。须知,劳动者的热情不减,才是我们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基石。(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谢伟锋)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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