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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治“代人体检”须用标本同治“双处方”

发稿时间:2021-08-17 08:45:00 作者:吴睿鸫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021年7月中旬至8月初,澎湃新闻记者在浙江杭州市、安徽合肥市等地暗访发现,在利益驱使之下,国内存在违法代替体检的黑产链条。一些人员违规在百度贴吧、腾讯QQ、知乎、豆瓣等平台发布“代检”推广信息,代检一次费用少则一千两元,多则上万元,宣称业务涵盖普通入职体检、健康证体检、事业单位公务员体检等。

  “代人体检”犹如打不死的小强,一直打而不倒,业务涵盖面越来越广,产业链条越来越长。

  眼下,医治“代人体检”首先应当是“治标”。“代人体检”是一种作弊行为,对于找人代检的入职者而言,通过代检取得体检报告“赝品”,即便顺利入职,不仅会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且可能会涉嫌违法犯罪,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巨大利益蛋糕面前,不但要给予以身试法的代检中介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当务之急,相关部门要依据现行法律,严查各种“代人体检”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代人体检”产业链条中,花钱购买“服务”的入职者、打造长产业链条的中介机构以及提供利益输送的医院等利益相关方,给予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当然,“代人体检”产业越做越大,久治不愈,其根源在于就业歧视。早在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就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就业促进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2010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检测项目。

  这意味着,在消除乙肝就业歧视领域,国家并不缺乏法律法规。可是现实中,仍有用人单位对乙肝病毒感染者产生歧视。毫不夸张地讲,只要就业歧视一天得不到根治,“代人体检”就不会自动消停。因此,要想医治就业歧视,就必须要让现行法律带上“高压电”。如此,相关法律条款被有效激活后,“代人体检”自然不再有市场。(吴睿鸫)

责任编辑:朱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