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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个人征信”这把双刃剑

发稿时间:2019-07-06 19:06:00 作者:秦希 来源: 中国青年网

  近日,继垃圾分类后,又一行为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7月8日起,南京正式对抓拍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非机动车、行人一年内闯红灯等违法达到5次及以上的,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人民日报》7月4日)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有部分网友提出质疑,机动车闯红灯都没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仅针对非机动车与行人,是否有滥用征信系统之嫌?

  征信是一个古老的词汇,最早见于《左传·昭公八年》中,“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简而言之就是,君子说出的话,可以找到充分的证据加以佐证,因此怨恨不满都会远离他的身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办贷款、找工作……时常会听到工作人员说您的“信用记录”如何,更有诸如“挑女婿看征信”的新闻出现,这些都传递出一个鲜明的信息——征信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其价值日益凸显。

  随着社会分工和信用交易的发展,征信经历了不同的演变阶段,逐渐成为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而市场主体对诚信的需求也日渐强烈。然而,近些年诸如恶意跳槽、乱扔垃圾、欠水电费等引发争议的“个人征信”现象,似乎给公众一种“征信是个筐,啥都往里装”的观感,这与征信系统应有的严肃性、规范性与明确性,形成了不小的反差。

  社会征信体系事关重大,不仅涉及人们生产、生活的重大权利,更是呵护社会诚信、提升社会运转效率的重要制度保障。我国的征信体系正处于建设初期阶段,制度、管理仍待完善。对于闯红灯纳入征信系统的质疑,相关部门还需全方位、多层次的思考。早在南京推行个人信用与闯红灯挂钩之前,就有城市作出了类似尝试,但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着执行难、落实难等问题。因此,相关部门更应吸取前车之鉴,在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上仍需慎重考虑。细化执行标准,完善制度体系,明确权利主体等,并以法治的方式进行确立与保障。只有如此,征信体系才能做到公正、公平,真正为社会诚信护航。

  同时,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征信体系也需要逐步建立与完善。想要征信成为美好生活的通行证,成为发展道路上“绿灯”,就一定要慎重考虑如何使用好这把“双刃剑”。(秦希)

责任编辑:乔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