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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游乐园滑梯事故 暴露监管短板

发稿时间:2019-05-03 15:20:00 作者:丁慎毅 来源: 中国青年网

  5月1日17时许,位于成都天府新区太平镇东分路前进村3组的室外游乐场——“孩子的院子”发生安全事故。游客冲出滑梯,共造成14人受伤(其中成人8名,未成年人6名)。截至5月2日2时,2名成人伤者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12人正接受救治。目前,相关负责人已被控制,该乐园被责令停止运营。有关部门表示已按程序启动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这家游乐场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事故了。有据可查的就有2017年7月9日下午3点,成都太平镇“孩子的院子”游乐场绿色的钢管突然发生垮塌,三人被压受伤。而此时,是该游乐场开园第二天。

  同一家游乐场,不到两年时间,几乎重复了同样的事故,游客的安全意识、经营方的管理、监管部门的责任都令人担忧。据中国搜索发现,“孩子的院子”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显示,自4月6日至20日,该游乐场刚刚进行了一次为期15天的整改。而有网友在评价留言中爆料,该游乐场清明假期时也是事故原因闭园了。

  调查组发现,该游乐园内所有游乐设施的设计和施工都以聘用人工的方式完成,其游乐园整体布置、游乐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等均未聘请第三方机构实施。设计人员没有从事游乐设备设计经验,也没有游园设备设计专业培训;焊接岗位工作人员没有特种作业的操作证,游乐园也没有经过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安全验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而当地街道办称,涉事园区属停业整顿期间擅自开园营业,“应该是下了通知,但是他就是拖拖拉拉的。”那么是没有叫停的能力还是另有苦衷?

  现在儿童游乐设施越来越多,但很多儿童游乐设施成本较低、安装方便,而且对孩子的吸引力非常大,所以主题公园,购物中心,大型商场,户外公园甚至室外大型活动很受孩子们的青睐。但是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系数至今还远远未达到令人放心的阶段。2017年初,大连市4岁小男孩被电动游乐车挤压头部事件,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儿童乐园和超市两责任方赔偿王某的家属134万余元;2018年,河南一家游乐场一名游客在玩“大摆锤”时,安全锁扣竟然脱落,失去保护措施的游客被甩出游乐设施,从高空坠落到地面……

  目前,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并未将室内儿童游乐场纳入监管,致使对其进行卫生监管缺乏明确依据。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质监部门只负责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进行监管,海洋球、滑梯、攀爬等小型的儿童游乐设备并不在特种设备范围内——也就是说,由于缺乏相应的准入门槛、具体的强制标准以及严格的监管,儿童游乐场一直处于一种“裸奔”的状态,直到现在都没有一部关于儿童游乐场的安全条例。

  反观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却值得我们借鉴。德国早在1976年就出台了第一个针对公共游乐场设备的标准。在此标准基础上,欧盟1998年颁布了9个EN1176系列标准。2004年,颁布针对充气城堡的专用标准。美国则将游乐场设备划分为家用、公共场合用、软包产品、充气产品等,并且分别制订了相应的ASTM标准。在日本,游乐场的设计很人性化,例如将孩子要用的设备安装在便于父母看管的地方,也相对集中,所有边缘地带都没有儿童秋千等容易出事的器械。加拿大标准协会经过多年的研究,已经为建造游乐场推出了国家级标准,旨在降低儿童受伤情况。

  作为家长,一定要科学地看管好孩子。2018年,美国发布的一份全国儿童健康调查报告显示,美国每年有超过3万名儿童在游乐场受伤。美国衣阿华大学卡维尔医学院教授查尔斯·詹宁森指出,实际上,成年人抱着儿童一同滑滑梯,是游乐场上孩子很常见的受伤事件之一。

  作为经营者,必须高度负责,依法合规经营。在项目设计、落成、调试运行、规范使用和定期维护等问题上,要有环节紧紧相扣的运作流程。只有逐项落实执行、排查隐患,才能保证游乐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最大限度保障孩童的人身安全。

  作为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关法规、加强监管。在节假日要有安全应急紧急预案,要有节前提前检查。在事故发生后,要有一套问责追责机制来惩前毖后。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消除儿童游乐场的各类隐患,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丁慎毅)

责任编辑:乔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