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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网络互评机制成为互伤平台

发稿时间:2018-05-16 16:50:00 作者:杨玉龙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如今,基于互联网科技和大数据功能的进步,人们享受着越来越多新的服务形式。与之相伴,诸如“打分”“给星”“留言”等服务评价模式也渐渐流行。然而,在指尖轻点评价的背后,用户的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可能被危及。最近,一起网络约车案件的发生,引发了人们对网络互评的讨论。(5月15日 《北京晚报》)

  据悉,当顺风车行程结束后,车主和乘客均可通过App为对方“打分”,并选择“印象标签”评价对方。然而每当乘客被“标签化”后,极容易导致泄露用户隐私,甚至埋下了危险隐患。有的事后司机和乘客加为好友,而一些不法司机极有可能借助微信朋友圈无底线的挖掘对方隐私,甚至是分享给其他人,其危害性就可想而知。

  尽管快递物流行业、外卖送餐行业评价机制为“单向评价”,但是这种评价机制也有可能造成相互伤害,比如,但是如果因为误会消费者给了对方差评,不仅送餐员会遭到惩罚,而且商家信誉也会打折扣;但同时,掌握用户信息的商家对差评用户进行恶意报复,未尝不是对消费者的伤害。

  梳理媒体报道就会发现,“互评印象”已成为公众、媒体眼中最为尖锐的矛盾之一。比如,被遭遇恶评的商家或司机会用“呼死你”软件报复给差评的乘客;而且还有媒体报道,有的遭遇了差评的司机还将乘客手机号、微信头像等个人信息发布在黄色网站上,导致其短时间内遭受大量骚扰。如此之下,评价机制背离了本真目的,成为助恶的工具。

  诚如有律师所言,不论网约车、还是快递、送餐等行业,设置评价功能是可以且必要的,但内容需限定在一定范围和边界内。无论是双向评价机制,还是单项评价机制,这个边界一则应该是法律法规边界;二则道德边界。如此,才能体现出评价功能的真正价值。否则,突破边界无论哪一方任性而为,都会沦为“互伤”之境。

  互联网经济下,信用依旧是商品交易的基石。诚如有评论称,被评价方对于“差评”那么关心,正说明在网络这个虚拟社会中“信用”是多么重要。但另一方面,于消费者而言,也应该谨慎使用手中的评价权,比如,秉持实事求是评价的准则,也可以减少彼此间的误会,以及由此造成的不愉快事件等等。

  同样,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也须积极作为,面对单向或双向评价机制中滋生的种种问题,对于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和平台,有关部门有必要依据发展情况强化监管,督促相关行业加强自律与内部管理,改进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可靠的消费环境。惟其此,评价机制才不会沦为互伤平台。(杨玉龙)

责任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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