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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医疗损害鉴定给法治社会完美交代

发稿时间:2018-05-02 09:35:00 作者:戴先任 来源: 中国青年网

  记者调查发现,在实践中,由于鉴定机构人手不足导致鉴定时间长、案件数量大而导致过半案件退案、当事人因对鉴定结论不满而产生“鉴闹”等原因,让医疗损害鉴定面临多重困境。有专家就此提出,制定更加科学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迫在眉睫。(5月1日《法制日报)

    鉴定机构普遍存在人手不足分身乏术的问题,而现在医疗损害鉴定又逐年上升,医疗损害鉴定占所有鉴定中的很大一部分。医疗损害鉴定需要投入的时间最长,而鉴定结果对哪方不利,哪一方又会有意见,有时候甚至医方与患者都不满意。有鉴定机构称,他们收到的投诉中,有80%的投诉都是医疗损害鉴定。案件数量大、投诉多、鉴定人员少,甚至还有患者情绪激动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一些鉴定机构还会时常碰到“鉴闹”。这让不少机构暂停了医疗损害鉴定。

  据了解,医疗损害鉴定自身也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比如当事人参与度低,存在医患双方对鉴定过程不清楚、对鉴定结论不理解等情况。另外,目前当事人无法启动鉴定,仅有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权利,且被拒绝后再无救济途径,也就是当事人缺乏鉴定程序启动权。这些都让当事人在医疗损害鉴定过程中的权利得不到有力保障,这也是医疗损害鉴定投诉率高、当事人对医疗损害鉴定不满意的重要原因所在。

  所以,一方面需要依法对“鉴闹”予以惩治,要能保护好鉴定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他们受到当事人的骚扰、威胁,这样才能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让他们安心工作,才能得出专业而公正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更要能完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要能保障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要强化当事人的鉴定程序启动权,要能强调听证会的必要性,让医患双方都能参与鉴定过程,避免出现对鉴定过程不清楚,对鉴定结论不理解的情况,要能优化鉴定程序。

  医疗损害鉴定事关民生,不能让其在鉴定机构眼中是“烫手山芋”,对当事人来说,对于医疗损害鉴定过程又不清楚、不明白,从而让不管是鉴定机构还是当事人,在鉴定过程中,都可能变成受害者。只有制定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只有保障好鉴定人员的人身安全,这样才能让医疗损害鉴定能够步入正轨,让鉴定机构不再将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视为畏途,从而让医疗损害鉴定能够发挥出应有作用,还原真相,变得更加专业而公正,从而才能给正义、给法治社会完善交代。(戴先任)

责任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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