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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劳动者权益没有“休止符”

发稿时间:2018-05-02 09:15:00 作者:杨玉龙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五一”国际劳动节,在这个劳动者的专属节日里,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诸多权益也再次引发关注。加班费应该怎么算?带薪年假如何休?女性劳动者享有哪些特殊权益?一系列问题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5月1日 中新网)

  “五一”小长假转瞬即逝,人们除了享受假期带来的惬意,更重要的是在乎自身的劳动权益。诚如媒体的几问——劳动报酬发了吗?“五险一金”缴纳了吗?加班超时了吗?带薪年假有吗?高温津贴发了没?这些不仅关乎着劳动者切身的合法利益,更是劳动法规给予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与保障。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理应答好些问题。

  不过,劳动者权益虽有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但在劳动用工中,一些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劳动者“五险一金”全覆盖任重道远。前段时间,西安市总工会开展的一项专题调研显示,只有31.3%的非公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五险一金”。事实上,新兴业态下诸如“网约工”的出现,他们的权益依旧难以实现全面保障。

  由此可见,维护劳动者权益没有“休止符”,需要保持“进行时”。其一,用人单位应履行好主体责任。比如高温津贴,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的“自觉”落实很重要。

  其二,劳动用工监管不容时紧时松。实际上,有效的的劳动用工监管,不仅能够有效保障劳动者权益不受侵犯,而且也是构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的重要基础。因此,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实现劳动用工监管常态化,对违法违规的用工行为及时进行纠偏;另一方面也应做好劳动用工法律知识的普及,将“维权武器”传授给广大劳动者。

  其三,工会应发挥好劳动者“保护神”的作用。根据我国《工会法》规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法定责任。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创新思维和举措,当劳动者权益遭到威胁时,应第一时间站出来,遵照《工会法》为劳动者撑腰,及时向不法用工行为进行“亮剑”。

  同样,于劳动者本身,也应学好用好劳动法律法规,尤其是当自身权益受到伤害时,一方面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另一方面也应注意维权尺度,谨防为了维权而逾越法律边界;再者,在劳动的过程中,也应注意自身及岗位的安全,这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基础。总之,也唯有自身对权益高度重视,才会有效规避侵害权益事件的发生。

  诚如媒体所言,奋斗是新时代劳动者最美的姿态。在新时代的中国故事里,每一位劳动者都是主角。

  因此,劳动创造着财富,也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的权益理应得到最全面的保障,在奋斗的新时代,面对用工多元化的局面,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需要与时俱进做实做好,如此才能构建起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铜墙铁壁。(杨玉龙)

责任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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