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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亟待依法规范

发稿时间:2018-03-31 07:39:00 作者:杨玉龙 来源: 中国青年网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网约厨师等“网约工”数量越来越大。“网约工”是一种新的就业形态。他们都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获得就业机会。然而就实际情况而言,他们往往缺乏劳动保障。这一人群一直处于劳动权益保障的灰色地带。“网约工”究竟存在哪些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3月30日 《法制日报》)

  依托互联网经济发展起来的新业态,不仅成为经济的一大增长点,而且给人们的生活娱乐带来极大便利,更为很多人创造了就业机会。国家信息中心数字显示,预计到2020年,分享经济提供服务者人数(简称“网约工”)有望超过1亿人,其中全职参与人员约2000万人。由此可见,新业态发展的巨大前景。

  但同时,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比如,基于互联网平台就业模式下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各方责任难以厘清,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法律保障。以劳动合同为例,据报道,平台与劳动者签订的基本都是民事协议,也就不难想象“没有缴纳社保,存在后顾之忧”等现象的存在。

  造成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难保障根本原因,一方面在于法律法规亟待健全,比如“网约工”和委托企业之间是否存劳动合同关系这一问题,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也就给一些企业非法用工提供了空子可钻;另一方面用人平台及“网约工”的法律观念不足,也导致了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现象的发生。

  因此,面对新业态下新的用工形势,既要看到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利好,更应关注这些普通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一则,相关部门需要针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研究完善相应的用工和社保制度,对互联网经济催生的新业态下非传统用工关系,在政策上给予全方位保障,确保劳动者权益受到伤害时,能够维权可依。

  二则,专家和媒体提出的建议也亟待给予重视。比如,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基础上尽快制定规章加以明确,方能从根本上保障“网约工”的合法权益;还如,规范平台的用工行为,通过规范平台报酬支付形式、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给劳动者多些可靠的保障;再如,完善争议处理机制,避免矛盾激化、上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等,均可借鉴。

  同时,对于从业者而言,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与安全意识,尤其应增强劳动法规方面的学习,面对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须知,忍让或者自身糊涂,不仅不利于自己权益的维护,更会助长一些企业非法用工行为的发生。因此,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切莫一忍了之,依法维权很重要。(杨玉龙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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