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郑州,一棵生长千年的古槐树,因为城市改造需要挪走,由此可能被判“死刑”,在市民志愿者的强烈呼吁和《郑州日报》等媒体的干预下,得到了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马懿的批示后,开发规划重新修改,千年古树得以原地保护。(7月24日《工人日报》)
2014年一月,同样是古城郑州,被列入不可移动的安氏古宅被限期征迁,被《中国文物报》点名批评,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叶春予以高度关注,后在时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亲自电话干预下,安氏古宅才幸免征迁。而这一次,郑州的千年古槐树事件,不禁让人怀疑,假如没有马懿书记的批示,开发规划能重新修改?千年古槐能原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无论是安氏古宅还是千年古槐树当属不可移动文物,可规划部门硬是将它们征迁,市委书记一出马,便又可以不用征迁了,究其原因,少数地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当作了“软法”,让文物保护让位于城镇化建设,甚至在文物保护方面,存在长官意志大于法的倾向。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结果显示:我国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中,保存状况较差的占17.77%,保存状况差的占8.43%,22年间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消失,这里头,就有许多有法不依、权大于法的原因造成的。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保护文物也是政绩观”。各级领导应当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教诲,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关系,牢记郑州这起千年古槐差点“判死刑”的教训,保护文物自觉依法,切不可事事等书记发话。(艾才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