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被誉为“绿色的国宝”“有生命的文物”,它不仅仅是物种资源、景观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展现,更是一个国家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承载。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其保护工作,是国家高度重视的“国之大者”。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强调要坚持保护第一,抓紧制定修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标准、规范等配套制度体系,把分级分类保护、日常养护、采伐移植管理等规定落实落细。
解决实际的问题,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抓具体、具体抓,因为一具体就深入,要落实必具体。对于保护古树名木,也有此番语境。保护古树名木作为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绝不是围个栅栏、挂个标牌那么简单,而是要在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上下功夫。宏观的愿景,还需要细微的执行——“全国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让普查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全部实现落地上图,数据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大幅提升。摸清了“家底”,用对了“办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也就事半功倍。
一株株古树名木,就是一个个活着的“绿色文物”,它们都是无价的“绿色财富”,但如何发挥出它们应有的价值,还需要有具体的“抓手”。本次会议指出,“要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有序开展生态旅游、科学研究等活动”。多地正积极探索“生境整体保护”模式,通过打造形式多样的古树名木主题公园、绿美古树乡村、古树小区,发布古树主题旅游线路、举办古树文化节等,推动古树名木与社区和谐共生,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为生态计,为发展谋,在古树名木保护的认知里,有着“独木”到“成林”的辩证法。
保护古树名木契合生态环保的主流理念,要想达成预期的目标,关键在于其能够引发人民群众的共鸣与关注。本次会议强调,要“引导全社会增强保护意识、形成保护合力”。2022年起,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每年组织开展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让人人关心、支持、参与保护古树名木的理念深入人心。古树名木保护的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要充分调动他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达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保护效应。
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而它的落脚点是细微具体的,保护古树名木就有此番维度。本次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毒害古树、非法采伐等违法行为”。新修订出台的《森林法》首次在法律层面将保护古树名木列为专门条款、多个省份及城市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推动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各级林长制督查考核体系。法治不仅仅是白纸黑字的书写,而是“实”字当头的执行,要把保护古树名木的举措落实到一座座城市、一个个主体之上,促进形成古树名木“向上生长、向下扎根”的生动局面。
保护古树名木,让“绿色的国宝”枝叶长青。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古树名木508.19万株,其中散生在广大城乡的有122.13万株,以古树群形式分布的有386.06万株,5000年以上的古树有5株。这一株株的古树名木,都是活着的生命,对于它们的保护,有力印证了“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论断,深刻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我们要把此次会议的精神付诸到具体的践行当中,让绿色的“家底”更加丰盈、让保护的力度更加坚定。(谢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