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及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所述,也是人民法院一直以来所做。
解决急难愁盼,用法治保障安居乐业。
人民法院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出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人脸识别第一案”中,法院判决“浙江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删除年卡办理者郭某提交的面部特征信息和指纹识别信息,在大数据时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福建某医药有限公司诉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行政处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中,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人民法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阴阳合同”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积极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生活安全问题。
弘扬正气,用“小案件”讲好“大道理”。
人民法院坚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扶不扶”“追不追”“救不救”等案件中,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努力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河南法院在“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中,判决阻拦肇事人离开者不用担责;广东法院审理的“私自上树摘杨梅案”中,法院依法认定村委会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无需为私自上树摘杨梅者坠亡负责;江苏法院审理的“小偷逃逸溺亡案”认定追赶小偷行为并无不当……这些判例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见义勇为者敢为,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便民利民,多元化解纠纷。
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成果,从便民角度出发,为人民群众努力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利救济渠道,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努力加强矛盾源头预防化解,方便群众公正、高效、实质性地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定分止争,实现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人民法院点点滴滴的努力中,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不断增强。(姚薇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