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心转移,初心不移。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明确提出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八年奋斗,奇迹始成。一个共识越发清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何谓衔接?何以衔接?这份《意见》给出了清晰的时间表、扎实的路线图——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
乡村要振兴,基建要先行。《意见》释放的政策利好里,“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格外引人注目。其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中已经指出了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农村,主要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等方面。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千百年来,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影响贫困户生产生活和脱贫致富的难点与痛点之一,基础设施建设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这些年来,贫困地区地覆天翻的变化,首先就凸显在农村基础设施的“硬件升级”上。路宽了、网通了……日子自然就暖起来了。
夯实基建,说白了,就是“基础设施建设决不能落下农村”。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有助于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意见》提出,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基建短板补上去,将生产活力激发起来。此外,完善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条件、与城市接轨的公共服务,亦是招才引智的硬件标配。
另一方面,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有助于为乡村振兴夯实根基。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要振兴,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关键一环。建立在基建完善基础之上的现代市场体系亦十分重要。《意见》提出,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这些工作,事关市场要素在农村的自由有序流动。人居环境、道路、水利、物流、电力等,既是乡村振兴的硬件,亦是美好生活的硬件。
乡村振兴,大国之基。稳政策、防返贫、固成果,把基础设施建设这道工序夯实,必能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邓海建)